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甘肃出台灾后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2012年01月06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近日,甘肃省审计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办法》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界定为两大块,一是中央及省级财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二是按照规划完成重建任务并经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审计核减资金。

  《办法》明确规定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管理使用的原则,一是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二是用于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正常使用的项目;三是用于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因资金短缺而压减的项目。

  《办法》指出,无上述项目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收归省级财政统筹管理使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由当地政府提出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安排使用。

  《办法》还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核减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