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月6日电 (连肖)重庆市环保局6日发布消息称,“十二五”期间,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将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指标。重庆污染物减排还启动了行政问责制。
重庆市环保局称,按照重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是: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将比2010年分别减排7.2%、8.8%、7.1%和6.9%,四项减排指标将分别控制在39.5万吨、5.1万吨、56.6万吨和35.6万吨以内。
为此,重庆将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执行“批项目、核总量”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新建及改扩建项目要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火电等项目将严格执行“上大压小、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和产能赎买政策,且不再审批扩大产能的水泥项目。
同时,重庆将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IT等新兴产业、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淘汰小水泥、小造纸等落后产能,加大对电力、冶金、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力度;重庆主城区在2014年前全部完成该市政府批准的1—6批工业企业环保搬迁工作。
按照重庆市政府下发的《意见》,重庆“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将分解到重庆市环保局、重庆市发改委等11个部门。未完成任务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被行政问责,其工作评优也将被“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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