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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设新闻发言人 组织访谈回应问询

2012年01月10日 08:5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陈逸葵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工作联系电话:020-37866966;电子邮箱:chenyikui@gdrd.cn

  张兴劲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工作联系电话:020-37866129;电子邮箱:zhangxingjin@gdrd.cn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起施行,确定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逸葵和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张兴劲担任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接下来,我省还将推进地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根据要求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有关工作。

  工作时间内电话确保畅通

  据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的要求,省级和地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有条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办法》是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原制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暂行规定》基础上修订制定。

  《办法》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并组织。新闻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工作联络电话、电子信箱通过我省主流媒体和广东人大网站对外公布。同时,新闻发言人联络电话在工作时间内要确保畅通。发布新闻和回答记者提问须准确、简明,遇敏感问题时尽量不回避,妥善应对。

  《办法》还规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各职能处室设立新闻联络员,配合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组织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新闻发布活动。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宣传工作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

  组织网络访谈回应网民问询

  新闻发布的内容也通过《办法》予以确定,主要包括: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情况,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及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情况,省人大专门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情况,与人大制度建设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等。

  新闻发布以信息公开、真实准确、积极主动为原则。《办法》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新闻发布活动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媒体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个别采访、网络访谈,回应网民问询,答复记者提问,发布新闻稿等多种形式进行。

  其中,需要广泛宣传报道且鼓励媒体自主深入采写的内容,一般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记者会,发布消息并回答记者的提问。并且,为方便媒体准确、及时报道,相关部门应提供参考材料现场分发给记者。网络访谈则可以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广东人大网或相关的主流新闻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回应网民问询。

  办法还就新闻发布的提出、新闻发布的组织等进行了规范。(记者/辛均庆 徐林 通讯员/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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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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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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