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提议:新建小区命名应人大通过
政协委员:房产商拥有新建小区冠名权无法律依据
(福建)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昨日在福州开幕,政协委员们的提案备受市民关注,记者注意到其中关注百姓生活“小事”的提案还真不少。省政协委员叶杨就建议要严格依法依规对地名、路名、桥名进行命名和更改。他认为“新建小区不可由开发商随心所欲为之命名,房地产开发商拥有对所建楼盘小区的冠名权,无法律、法规依据。对新建小区和路、桥的命名应该听取专家和民众的意见,必要时应获得同级人大通过”。
地名、路名不能“没文化”
叶杨认为,慎重、规范命名新地名、路名,是体现一个地方历史文化传承和底蕴的重要方面,需认真对待。
他举例说,“三坊七巷”的命名是历史的烙印,而“八一七路”“五一路”则反映了时代特征,这些地名、路名内涵丰富,代代承传,深入人心。但纵观现在的一些新地名,新路、桥名称,则显得较肤浅、草率。尤其是一些住宅新区,由开发商命名的楼盘名称,成为该小区的永久名称,其中不少名称不伦不类、不土不洋,毫无文化品位可言。有些新建路、桥的命名,则简单将连接或延伸的先后两条路各取一个字命名之,如“华屏路”取华林路和屏山的第一字,把两个不相干的汉字凑在一块,当作一个新路名。因此,他强调建议要严格依法依规对地名、路名、桥名进行命名和更改。
超市购物车“洗澡” 市民更放心
印刷品、蔬菜、水果、生鲜类等物品轮番上阵,导致“超市绝大多数购物车、购物篮不同程度地存在卫生问题”,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关注超市购物用具容易引起细菌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问题。
该委员会认为,现行法规对购物用具是否要进行清洗和消毒、清洗频率、卫生标准等未明确规定,仅靠超市经营者的自觉自愿,难以保证市民拥有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此,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建议,要将超市购物用具的卫生管理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范畴,尽快清洗消毒制度,加强监管,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大超市、商场落实该制度。
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得公家买单
2011年6月1日,厦门创建全国首家公办特殊幼儿园“厦门市心欣幼儿园”,为听力语言障碍、智力障碍、脑瘫与自闭症四类残障儿童进行综合性康复训练和学前教育。这一新兴事物也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思考和关注。
省政协委员陈培仁以南平为例,指出了特殊教育幼儿园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南平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0.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1%,其中0—6岁学龄前残疾幼儿有3482人。“除一部分残疾程度较轻的可以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外,相当部分学龄前残疾幼儿因身体原因无法入园学习。”
虽然2011年年底,省教育厅出台特殊教育幼儿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机构或个人可申请设立公办、民办特殊教育幼儿园。但考虑到各地经济水平和各级残联办学力量有限,陈培仁建议,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应纳入全省普通学前教育范畴,纳入公办学前教育总盘子,核定教师编制、核拨教育经费,在9地市兴办规范化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幼儿园,使更多残疾幼儿能够和健全幼儿一样进入幼儿园接受到学前教育。
旧楼装电梯应纳入民生工程
由于历史的原因,2005年前盖的不少居民楼特别是更早的单位集体宿舍楼都没有安装电梯,给许多老年人和腿脚有毛病的人带来不便。目前,一些单位和居民楼开始了“旧楼装电梯”,省住建厅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表明了对群众“旧楼装电梯”呼声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提出了规范运作的意见。
省政协委员杨峥嵘表示,有群众反映因指导意见比较笼统,造成实际操作中申报、改造旧楼电梯等比较麻烦,加上住户意见难统一、资金费用等问题,使这关系民生的好事多磨。
为此,杨峥嵘建议省住建厅尽快出台比较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意见,特别是要明确和简化申报程序、明确拟加装电梯的旧楼结构是否可行等问题。在资金费用方面,建议除住户自己负担外,房改房可允许使用住房维修基金,同时建议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统一给予适当补贴。(记者 陈薪宇 周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