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界别发言人”,不等于普通委员不“发言”
1月10日,广东省政协来自15个界别的21名界别发言人集体亮相。省政协主席黄龙云表示,将通过政协界别发言人制度培养一批敢于直言的“明星委员”,让委员在参政议政中“唱主角挑大梁”,发挥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优势,协助党委政府掌握舆论话语权,赢得引导主动权。
省政协建立界别发言人制度,此举在全国属于首创,具有丰富而深远的探索价值。
由于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国内无先例可循,政协界别发言人制度有一个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目前看来,也还有一些需要注意避免的问题。界别发言人是本界别群众的“代言人”,其与界别群众之间是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同时,界别发言人又代表本界别政协委员向媒体和公众发言,但界别发言人与本界别政协委员的关系,不应当是简单的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每个政协委员都是其所在界别群众的代表,他们履行职责时的身份和权利都是平等的,他们不需要在政协委员中再产生一个“代表”。
所以,界别发言人虽然代表所在界别的政协委员向媒体和公众发言,但他们的发言权并不是一种“垄断话语权”,其他政协委员也有平等地向媒体和公众发言的权利。媒体和公众如果要向政协组织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既可以如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杜重年所言,“在第一时间想到政协界别发言人”,也可以直接找到其他政协委员。设立界别发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垄断政协委员与媒体和公众联系的渠道,而是为了使这个渠道更加宽阔、畅通。
政协委员的权利与责任是对等的,界别发言人和其他政协委员在履职时的身份和权利是平等的,他们需要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也应当是平等的。与一些普通政协委员相比,界别发言人具有参政议政热情高、政治法规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合作能力强的优势,他们被当作“明星委员”来培养,被寄予了在参政议政中“唱主角挑大梁”的重任,但是,这丝毫不能减轻其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责任———不能说有界别发言人在“唱主角挑大梁”,其他政协委员就可以松懈、偷懒。鉴于一些地方的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中消极怠惰,有的委员甚至连一份简单的提案也是从网上抄袭而来,设立政协界别发言人之后,媒体和公众不能把目光全都聚集在界别发言人、“明星委员”身上,而忽略了对普通委员履职的要求与监督,切不能让普通委员躲在界别发言人、“明星委员”身后睡大觉。
政协委员要成为界别发言人,成为政协舞台上的“明星委员”、意见领袖,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增强为所在界别群众代言的积极性和实效。从长远看,随着政协界别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政协委员之间展开公开、公平的“发言竞争”,可望在政协组织中促成一种竞争机制,更好地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