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协委员建议奖励无违章汽车公民 促文明出行
2012年01月12日 18:0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如何做合格“行者”?
有人建议提高违章成本,有人建议奖励无违章“汽车公民”
在每一座城市的道路上,除了汽车,还有大量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和行人,这些“行者”都存在方便自己而不顾他人利益的现象,在这样的现状下,形成一个自己守法、与人方便的汽车公民社会,不可能是短时间能完成的。那么现阶段能做的,就是从每一个“小我”开始起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行使自己的“车权利”时能逐步考虑并履行 “车义务”、“车公益”,构筑车与车、车与人、车与环境的和谐。
建议1
打造文明出行城市品牌
济南交警曾经荣获“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殊荣,当时在全国掀起了全国交警学济南的号召。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系博士蔡志理在座谈会上谈到,济南交警树立了全国品牌,“既然济南有着如此辉煌的历史,是否可以再造一次全国品牌呢?在当前社会,很需要一种榜样,济南完全可以借此机会,再造一次全国文明出行城市的品牌形象。”
蔡志理建议,政府和管理职能部门应该予以重视,倡导全市的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同时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是文明出行的大前提。”
济南市政协委员孙建军在座谈会上谈到,“奔跑哥”这一个现象,切实反映出济南的交通问题,在交通信号如此发达的当今社会,交警还需要到处跑来指挥交通,不得不认真反思。“如何促进交通文明出行,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点,让我们半年之后重新回头看,交警不再奔跑,这才是最后的落脚点。”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