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协委员建议奖励无违章汽车公民 促文明出行(3)
建议5
奖励无违章“汽车公民”
济南市恒通出租公司爱心车队何华友作为出租行业的代表,在座谈会上谈到,“出租驾驶员确实也存在不顾及交通文明,招手即停的现象,现在公司里也倡导文明交通从自身做起,尤其是在看到像刘海洋这样的交警在路口来回奔跑执勤的身影,让我们深感钦佩。”
“对于交通违章的行为,交警应该予以处罚,”何华友建议,是否也应该对一些遵章守纪的汽车公民予以表彰呢?“交警部门能否对于连续多年来未曾有过违章记录的汽车驾驶员,进行表彰,让他们树立起榜样的作用。”
蔡志理同样表示,希望能够在全体市民中发起倡议,自觉参与交通文明,“不同交通形式的交通参与者都肩负着责任和义务,可否将处理违章的费用拿出部分来奖励一些遵纪守法的合格汽车公民。”
语录
现代社会,交警变成“奔跑哥”其实是一种悲剧。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最后的落脚点就是让“奔跑哥”不要再奔跑了。——济南市政协委员 孙建军
我相信,只要我们的交警各尽其职、我们的市民出行各行其道,我们的城市肯定会有一个很大的改善。我认为未来的城市管理目标:让主干道快起来、让支路或社区道路循环起来、让城市交通出行更加文明!
——山东交通学院教授 蔡志理
我们出租车司机每天奔跑在济南市的大街小巷,抢道等交通不文明行为确实不少,但作为爱心车队,我们就是要自我约束,通过我们的行动带动大家。
——济南公交恒通出租公司爱心车队队长
如果我们全社会所有的人都遵纪守法,都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就不存在“奔跑哥”的问题了。
——济南市人大代表 郝纪勇
能成为“奔跑哥”,说明我们的民警是有激情的人,只要我们民警在路口的工作能够让交通参与者有一点的感动,能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我们民警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历下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际春(文/记者 孙晓伟 朱彩玲 图/记者 潘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