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抽奖“送友过年”有违商业伦理
近日,某团购网站推出“送男友、女友回家过年”活动,称中奖者可选择一男友或女友回家过年。律师认为,如果网站仅搭建了单身者认识的平台,双方签署协议,此间如发生意外,团购网不承担责任;如男女朋友是网站的奖品,则过程中发生性侵等事件,网站需承担责任。
一边是亲情的牵挂与羁绊,一边是爱情的辛酸与无奈。租友过年并不只是今天才有的新鲜事,起初只是为了“疗治”那份难舍的亲情,奉上的一份虚构的爱情“药方”。到如今,更是成为网上公开的业务。
但是,“租友过年”终究是善意谎言之下的情感毒药,用一个虚构的条件去解决一个问题,往往会带来新的问题。带有功利色彩的“情感租赁”,介于虚幻与现实之间,在光怪陆离之下,谁能保证不会发生金钱之外的纠葛呢?“租友过年”是当下年轻人生存与奋斗、生活与情感世界复杂与无奈的缩影,虽然有着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但是它远离了“真善美”的公共道德取向,挑战着公序良俗,本身就是不值得提倡的行为。
团购网站推出的“送男友、女友回家过年”活动,并不是为了解决单身男女群体的特殊需求,无非是拿“租友过年”当噱头作卖点,先将本网站狠狠地“广而告之”了一番,继而以奖“男友女友”为诱饵,激励网友发展更多的团购会员。出于商业的目的,拿本不值得提倡的“租友过年”来炒作,实质上是对这类不良风气的一种鼓励与纵容,有着违反公序良俗的嫌疑。
况且,抽奖本身就是一个不靠谱的事情,怎么抽奖、怎么“兑奖”,既不公开又不透明,基于安全的考虑和实施的风险,或许抽奖本身也是一个“幌子”,不抽奖或者用“托儿”代替,都不无可能。换言之,抽奖“送友过年”还可能隐藏着不明的诚信陷阱。
抽奖“送友过年”有违商业伦理,背离了商业机构必须遵从公序良俗、恪守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准则,是企业利益至上、社会责任缺失的又一个缩影。(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