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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官员:海底是人类共同财产 不专属某一国家

2012年01月13日 1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外交部官员:海底是人类共同财产不专属某一国家
     13日下午,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做客中新网,为网友解读新形势下的外交条法工作。中新网记者金硕 摄

  中新网1月13日电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黄惠康今日做客中新网解读新形势下的外交条法工作。谈及国际海底制度,黄惠康表示,海底是人类的共同财产,不应该专属于某一个国家,更不应该成为强者竞争的场所。

  黄惠康说,过去人类科学不是很发达的时候,对于深海远洋是敬畏的,但是当科技成就达到一定阶段,人类就逐步具备了海底勘探、开发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未来海洋在对人类提供资源方面,将扮演很重要的支撑作用。科学研究表明,海底中蕴藏着大量人类生存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包括矿物资源。

  黄惠康说,在这种情况下,海洋的重要性在增加,各个国家对海洋的关注度也在增加。有人认为,国家博弈的战场,已经逐步地从陆地疆域,向深海远洋在内的一些新疆域扩展。发展中国家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仅仅凭谁实力强,谁就可以占领这块还没有被开垦的处女地,这对发展中国家也是不公平的。

  于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的外交家、法学家,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了一个对人类有很重要影响的新概念,就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概念,认为海底是人类的共同财产,它不应该专属于某一个国家,更不应该成为强者竞争的场所。这个概念受到了各个国家的认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国际海底制度,成立了国际海底管理局,专门来管辖有关国际海底的勘探、开发和科学研究。

  黄惠康指出,现有的国际海底制度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即作为先行勘探者,一国可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申请专用的勘探区,但这个勘探区不归该国所有。这个国家勘探成熟以后,要把其中至少一半交给国际社会,到最后,开发还要进一步分成。“所以,这个制度既促进大国强国做科技创新,同时要确保从海底得来的利益能够造福全人类,包括穷国、小国、发展中国家,这个制度是比较先进的。”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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