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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中国“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

2012年01月16日 09:14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

  温家宝

  一、充分肯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粮食连年稳定增产,农林牧渔全面发展。我们坚持把加强农业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宏观调控的重点,及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粮食产量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2011年达到11424亿斤,比2003年增加2810亿斤。其他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高。生态建设力度明显加大,森林资源和林业经济快速增长。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我们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连续多年较快增长,预计2011年为6900多元,比2002年增加4400多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速达到7.9%。特别是2010年以来,出现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可喜迹象。农民吃穿住用等有了很大改善,日子越过越好。

  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呈现和谐稳定的新气象。我们坚持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年来,全国新建改建了272万公里的农村公路,解决了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000多万户,改造农村危房460多万户。下决心补齐农村社会事业这个短板,目前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3亿农村学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60%的县、7800多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党的十六大以来这些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农业农村工作历尽艰辛,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这些年来,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水旱灾害频繁发生,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农业国际竞争压力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农村发展能够保持好局面,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央政策对头、措施得力。我们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明确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我们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部署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我们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把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我们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这些年,我们集中力量,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第一,取消农业税,调整国家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后,农村分配关系有了很大调整,农民得到实惠明显增加,但仍然要缴纳农业税,还要承担许多维持基层运转和公共事业发展的费用,再加上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农民负担沉重,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干群冲突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2000年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通过正税清费、降低税率,2006年最终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延续了2600年的按地亩向农民征税的制度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彻底跳出历史上农民负担循环往复、不断加重的“黄宗羲定律”,我们及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带动了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和进步。这一系列重大改革,理顺了国家、集体、农民的分配关系,开启了让农民休养生息的新时代。

  第二,实行农业生产补贴,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我们实行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四补贴”的支出达到1406亿元。我们把补贴政策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实行粮油、生猪等生产大县财政奖励补助,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达到255亿元。这些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全面放开粮食购销,迈出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决定性步伐。在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先行放开的基础上,2004年我们果断决定全部放开粮食购销,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这项改革,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了市场化运行的轨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2003年我们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实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2008年这项改革推向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家庭承包经营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的重大举措。

  第五,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我们从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入手,逐步把教师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我们先在贫困地区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并逐步将义务教育免费扩大到全国农村。最近我们又决定,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第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农民后顾之忧。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村生活困难人口提供兜底的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促进农民养老方式实现重大转变。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数亿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三项制度,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

  第七,清除不合理政策和限制,公平对待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进城农民工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却长期没有受到公平对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出要善待农民工,2003年果断废止城市收容遣送条例,着手消除对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进城务工经商的束缚,大规模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大力整治农民工劳动就业环境。2006年国务院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对做好农民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近年来,农民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工资水平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快解决。在农民工问题上,从缺乏公平对待到善待、从限制进城到提供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进展。

  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我们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推动了农村发展进步,而且取得了丰硕的“三农”理论成果,积累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制度框架,进一步探索和拓宽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农村发展道路。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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