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不要擅自替农民做主 更不能搞强迫命令
中新网1月16日电 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文章《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文章指出,“三农”工作应始终尊重农民意愿,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不要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
文章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重中之重”战略思想。中央提出的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仅是指导现阶段工作的,也是管长远的。今后,虽然农业份额会下降、农村人口会减少,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不会改变,“三农”问题在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这个道理,不仅现在要反复讲,今后更要一直讲;不仅要在农村讲,更要在城市讲;不仅要体现在号召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践行“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发挥表率作用。
二是始终尊重农民意愿。要在认识上和感情上端正对农民的态度,无论做决策还是抓工作,都要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不要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目前农民的分化程度在不断加深,不同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不完全一样。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
三是始终维护农民权益。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30多年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必须适应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以新的思路和举措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不仅要增加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而且要更加重视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不仅要让农民按自己的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而且要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
四是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农业农村发展越是形势喜人,越要保持清醒头脑。改变历史形成的农村落后面貌,要靠长期的艰苦奋斗,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发展不可能一个模式,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急功近利、一哄而起。要在吃透民情上下功夫,做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决策和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农村改革走到今天,确实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但农民群众始终是改革的力量源泉,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
五是始终按政策和法律办事。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开展工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政策和法律不仅是约束,也是保护。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通过认真执行和落实政策,可以把农民团结到党和政府的周围。善于运用国家法律,引导农民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新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尤其要抓紧系统学习农村政策和法律,了解农村改革的历程、农村体制和政策的沿革,尽快掌握农村工作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