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规范公款消费不能止于“禁喝茅台”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茅台酒似乎已成为 “人民公敌”,而其所背负的“原罪”就是零售价格太高,如今已高达2000多元,还很紧俏,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茅台已经被贴上腐败的标签,其零售价格变成衡量腐败状况的指数。因此,公款消费里随处可见的茅台酒,也就成为众矢之的。要求禁止公款消费茅台的呼声也一再高涨。上海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禁喝茅台”,也是出于此种原因,试图以行政禁令的方式,阻断茅台在公款消费中的地位,消减老百姓对公款消费的敌意。
如果简单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公款喝茅台”是容易办到的,但是要想彻底斩断茅台酒与公款消费之间的纽带,则是非常难办到的事。毕竟目前公款消费制度不透明,消费账单不够细致,即便公款真的“喝”了茅台,也很容易将其账目隐藏起来,或者做假账,变成其它的消费项目。
而且,即使公款不再消费茅台,还可以消费其它高端酒,比如蓝河经典、五粮液、1573、拉菲、人头马等,其价格也不低,有的甚至比茅台更贵。更何况,在公款消费里面,还有比茅台酒更为奢侈,也更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公款旅游、超规格采购、超规模会议等,其所耗费的财政资金亦是海量。可见,公款消费的确需要规范,不仅要“禁喝茅台”,还应该禁止消费一切奢侈品,以及所有不必要的开支。
去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如果此项管理条例能够把具体规定做细,明确“奢侈品”的定义和范围,并能严格落实下去,那么必然会减少大量高档消费,节约一大笔财政资金,将钱用到更有意义、更急迫的民生保障上。
当然,即便公款不再消费奢侈品,也只是一个非常有限的进步。在奢侈品之外,还有很多监管空白,还存在很多消费“黑洞”,都需要一一加以规范,将其制度透明化。让每一笔公款消费都有账可查,有迹可循,有责必究。如此,才能打造起公款消费的“防火墙”,堵住腐败之门,走上规范之路。(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