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规定“裸官”不得任正职 “评官”引入第三方
新闻背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把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这标志着公众诟病已久的“裸官”现象得到了高层反腐制度建设的回应,是我国反腐肃贪的新进展。(来源:2010年7月26日《扬子晚报》)
中新社广州1月19日电 (索有为 程景伟 王宝莲)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辉19日向媒体表示,《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在20日将正式公布。该《决定》规定,对官员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张辉认为,这是广东做出的大胆探索,《规定》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很严厉,但符合广东的实际。对于“原则上”此字眼的理解,张辉称,广东总的要求是要区别不同的情况加以对待,不搞“一刀切”,广东有关职能部门稍后会出台相应的措施,明确具体的操作方法。
《决定》注重在关键时刻检验官员,将官员在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处理重大事件等关键时期、重要时刻的表现和态度记录在案,作为官员教育、选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决定》还规定,广东在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上,将注重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不搞形式主义,比如在深入基层调研中,要求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新任领导班子成员到村或者企业调研。还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专门安排3到5天时间用于学习。
张辉称,除了中央的要求外,《决定》要求广东的市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乡镇和街道,尽可能走访所有的村和社区,县级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的村和社区。而走访不能是“走马观花”和“蜻蜓点水”,必须解决实际问题。官员在基层调查、联系民众的表现还要纳入年度考核中。
张辉表示,广东将探索建立科学发展的年度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和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结合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全面、准确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正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张辉说,目前广东的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已经完成,研究生以上学历占领导班子成员近七成,知识型官员占主体,外省籍官员占35%,县镇基层经验官员明显增多等,体现了“学历换岗”、“年龄换代”和“工作换岗”的特点。但他同时表示,广东换届后的领导班子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领导班子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紧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