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维修性拆除”本质是包庇性严查
某种意义上说,梁林故居后续如何“演绎”,将会影响到其他建筑文物的命运
经过持续2年多的“拆迁”与“保护”的拉锯战,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终究没能逃脱碎为瓦砾的命运。消息曝出后,东城区文化委向北京市文物局递交的事故调查原因称,开发单位考虑到故居房屋腾退后,因陈旧、几经翻建、无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现险情,因此进行了“维修性拆除”。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也表示,拆除是由于建设单位为防止房屋在过节期间出现险情,而提前对房屋进行的“落架维修”,是维修前的一种“前期筹备工作”。(据新华社“中国网事”)
早在2009年,梁林故居被拆一事就因引起舆论哗然而被职能部门干预叫停;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推动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梁林故居明确列为新发现文物项目;东城区文化委主任李承刚公开表示,在居民腾退完毕后,这个院子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修缮。如今,面对在春节期间悄然变成一片瓦砾的梁林故居,社会公众出离愤怒,华润集团富恒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报批擅自拆除梁林故居的行为却未遭任何惩处,相关部门反倒专门为其打造了一个叫做“维修性拆除”的“年度新词”。
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字典里,维修和拆除是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个词,这应该只是一个常识。另一个简单的常识则是,所谓保护文物,绝不是先将真的建筑拆个稀巴烂,然后再在原址修建出一个现代化的假古董。在相关文保部门看来,“最大程度的恢复修缮”居然和“最大程度的拆除损毁”是一个意思,甚至拆除殆尽也可以解释成维修前的一种“前期筹备工作”,这真是少见狡辩。再这样“保护”下去,子孙将来哪还能见到真文物呢,还不都是废墟上的赝品?
从现在的境况来看,公众没法不感到忧心。虽然《文物法》明确规定,文物建筑即便要迁移和拆除,也必须在征得政府和上一级文物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进行;虽然明摆着梁林故居是被拆了,而且是在未曾报批的情况下借着春节悄悄拆了。但是,拆了就拆了,不仅没见到文保部门采取法律行动,甚至连文保部门的愤怒都没见到。相反,开发商擅自拆毁文物建筑,被文保部门解释成“为了紧急抢险”的“维修性拆除”。这不得不引人猜想:拆毁梁林故居虽未曾报批,但谁敢保证这里面没有猫腻?
面对梁林故居已成一片废墟的惨状,文保部门挤不出一句狠话、一滴眼泪,相反却像开发商的公关经理一样,为其想尽说辞粉饰。于是,相关部门所谓“将要依法进行查处”,事实上早就加了一个定语:“包庇性”——“维修性拆除”的本质,正是“包庇性严查”。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梁林故居已经不复存在了,就像梁思成当年竭力维护的北京古城墙已经不复存在了一样。如果在擅自拆个精光之后,再让纳税人出一大笔钱,以“保护”的名义重建梁林故居,除了增加GDP和相关部门的文保拨款,其实毫无意义。梁林故居已经没法“保护”了,接下来梁林故居最大的关注价值其实是在于,它将会成为一个怎样的“榜样”?是被开发商作为“成功”的榜样大量复制,还是被相关部门作为失职的案例督促履职?某种意义上说,梁林故居后续如何“演绎”,将会影响到其他建筑文物的命运。(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