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回应2.2亿汉代玉凳涉嫌假拍:相关方称未成交(3)
(疑点三):拍品是否真正成交?
针对网民关于“通过拍卖‘洗钱’‘骗贷’”等质疑,黄建军回答,“汉代玉凳”最终实际并未成交。“拍卖现场,该拍品虽已落槌,但买受人并未当场付款,之后我们曾多次催促其付款,但直到现在也没实际交割。买受人当时所缴纳的3万元保证金依然在拍卖公司,已作违约金处理,而拍品依然在委托人处。”
记者根据买受合同和保证金凭证上的联络信息与这件拍品的买受人张先生取得电话联系。张先生承认,他曾替“老板”在《古玉雅集》专场拍卖会上以2.2亿元拍得“汉代坐凳”。之所以“赖账”,他这样解释:“我们老板的钱没到位,最后没付款,所以拍前交给拍卖公司的3万块保证金变成了违约金。”
记者在“北京市文物局给《古玉雅集》拍卖会文物拍品审核的批复(【2010】1440号)”中看到,“中嘉拍卖”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将已拍卖文物记录的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嘉拍卖”称,因“汉代玉凳”未成交,故并未向北京市文物局上报。
(疑点四):拍卖方到底有无“知假拍假”?
针对网民“‘中嘉拍卖’假拍‘汉代玉凳’已不是首次”的指控,朱明回应说:“我公司拍卖的‘汉代玉凳’,有专家鉴定,也已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的拍前审核并获得拍卖许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但同时,朱明并未否认网民有关“‘中嘉拍卖’售假有‘前科’”的问题。
北京朝阳法院官网显示,2008年,刘某在该拍卖公司购买8件古董商品,共支付货款近26万元。后刘某经鉴定发现,这8件瓷器均为现代仿品,遂将“中嘉拍卖”诉至法院。2010年底,法院判决“中嘉拍卖”向刘某退还全额货款并支付相关利息及鉴定费用。
记者1月30日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了解到,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同时也不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中拍协理论宣传部副主任欧阳树英表示,协会目前正通过其他渠道与该公司负责人尽快取得联系并了解拍卖活动相关情况,随后会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企业所属政府主管部门。
对此,“中嘉拍卖”称已接到北京市文物局通知,要求其尽快上报关于“汉代玉凳”拍卖全程的情况说明,公司已于1月31日按期上报。
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市文物局尚没有对“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做出最终结论。
不少业内专家和知名文化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2亿元‘汉代玉凳’涉嫌假拍”事件实际上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一些乱象,有关整治迫在眉睫。
知名文化学者吴树认为,这反映出中国文物鉴定业已陷入万劫难复的困境。近30年的全民收藏运动导致中国文物市场上的赝品逐步实现高科技制假、高手段营销、高利润回报,而我国没有完整的鉴定体系,没有不同类型文物的鉴定标准,更没有科学权威的鉴定机构。
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知名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很多买家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后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忍心艺术爱好者蒙受损失,不得不为其再创作一幅真品。
韩美林当着记者的面拿出近几年收集的上百幅假画说,每年到他住处求证“韩美林画作”真伪的收藏者多达数百人,但最多不到3%是真迹。“这些年拍卖行知假拍假越来越多,给不少买家造成损失甚至家破人亡,我只能苦笑。”
对愈演愈烈的拍卖乱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去年正式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公约规定,不知假拍假、坚决杜绝“假拍”行为。
然而,就在公约发布第二天,原中国嘉德(广州)国际拍卖公司就在“2011年夏季拍卖会”上公然拍卖被韩美林认定为赝品的画作。
记者看到,在这场拍卖会的预展图录上,假冒韩美林的画作《旺兔》《小狐》《猴》以及雕塑《奔牛》赫然显现。其中,《奔牛》以78200元成交,《旺兔》《小狐》和《猴》流拍未成交。
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陈兴保等专家建议,建立艺术品评估体系,即成立国家级艺术品鉴定机构指导拍卖评估,由权威专家鉴定与科技检测相结合,并全程公证。同时,为保证拍前鉴定的独立性,鉴定师不应与任何拍卖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针对拍卖法的修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建议,修改该法的适用范围,由只针对拍卖企业到涵盖卖、拍、买三方在内的拍卖行为;第六十一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张宁认为,大众传媒不能为追求轰动效应、制造噱头对“天价拍品”肆意传播,而应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在对拍品成交额数据进行核实后再向社会公布,以防助长拍假者的气焰。(“中国网事”记者 周宁 李德欣 岳瑞芳 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