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两企业与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
null
中新网柳州2月3日电(记者 蒙鸣明 曹伟军)广西官方3日在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龙江河污染事件,称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广西环保厅已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此次龙江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广西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在发布会上称,事件发生后,广西环保厅迅速组织人员对龙江河拉浪水电站上游流域的10家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调查。从1月28日起,环保厅抽调全区环境监察人员,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宜州市、罗城县等地的150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全面深入排查。
经查,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以上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两家企业分别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西环保厅已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冯振年称,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简称:鸿泉厂)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东江镇作定屯,工厂距离龙江河约25米。该厂于2006年12月18日获得金城江区发改局核准批复,于2007年2月2日获金城江区环保局环评审批,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规模均为年产立德粉300吨、七水硫酸锌100吨。
2009年12月,该企业在转手后,擅自将原来立德粉和硫酸锌生产工艺改变为湿法提铟生产工艺,从湖南等地购入主要生产原料,打着生产立德粉的名义进行粗铟生产。该厂不挂牌闭门生产,整个生产工艺和流程布置均精心策划,掩人耳目。主要原料和出厂产品均用工业盐包装袋伪装运输,并向本地工人隐瞒产品和原料名称;全厂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均为外地人,敏感车间用铁门锁着,由专人负责,其余工人不允许进入敏感车间;主要辅料如硫酸、盐酸的运输车辆根本不能进入厂内,而从厂区围墙外经过管道注入车间使用。
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将大量高浓度重金属废水、废渣非法排放。该厂内建有10多个大储液罐,将含有高浓度镉、砷、锌等重金属的强酸性废液暂存于储液罐,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含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并将设有暗管的地下溶洞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掩盖,规避监管。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储液罐中的贮存液镉浓度极高。
冯振年称,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利用溶洞恶意排放含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造成龙江河镉污染事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
关于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简称:金河冶化厂)违法排污情况,冯振年介绍,金河冶化厂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距离龙江河约2公里,距离拉浪水库约30公里,生产电解锌、工业硫酸等产品。
金河冶化厂渣场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带来严重污染。金河冶化厂渣场的浸出渣和压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结果表明,其浸出液中镉浓度严重超标。金河冶化厂将浸出渣、净化渣等危险废物和其它一般固体废物混杂堆放于渣场,未按规定做到分类分区堆放;渣场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渣场防渗、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存在严重污染。对渣场渗滤液的监测结果表明,镉含量严重超标。
金河冶化厂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该厂排水沟通向厂区内山边的溶洞。由于渣场未落实“三同时”,部分废渣渗滤液及厂区面源污水通过该排水沟流入溶洞。监测结果表明,溶洞前外排水镉浓度严重超标。对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镉含量严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冯振年称,广西将全面彻底地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对违法企业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环境安全。目前,污染原因调查组还在进一步对河池辖区涉重金属生产企业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