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颁发
2012年02月06日 1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颁发。意见强调,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意见指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意见提出,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意见要求,到201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以下为意见全文: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