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公益事业如何重新出发:给社会组织建设松绑(3)
建立解决社会质疑的合适机制
防止“轰轰烈烈,原地踏步”
记者:公益事业要健康发展需要怎样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王振耀:要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就要调整我国公益慈善体制。第一,调整政策,鼓励发展非公募公益组织;
第二,要尽快出台慈善法,对公益慈善组织的行为进行系统的规范;在立法过程中的公开讨论,也是推动社会取得共识的重要途径;
第三,建立健全与国际社会接轨的社会捐赠税收政策和社会组织的税收管理政策,真正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第四,制定公益慈善组织的行政管理规范标准。对信息公开要进行技术性的指导,并且要规范各类表格、程序和技术,确立适宜的评价体系;
第五,推动公益慈善组织行业组织的成立。行业标准相当重要。发达国家约束各类社会组织的基本手段是通过加强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实现的,我们需要学习这样的办法。
当前公益慈善组织普遍受质疑,但最大的挑战在于,我国社会还没有为解决质疑建立起合适的机制。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管理体制分散在不少行政部门,在大众质疑不断发展的时候,哪个行政部门也不可能有能力来进行综合性的回答。社会越质疑,大家越急躁,我称之为“轰轰烈烈,原地踏步”的现象,这是需要特别警惕的。
记者:整体而言,您如何评价目前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
王振耀:从整个发展格局看,正在向好的方向快速发展,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正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目前处于大起飞的前夜。在这个过程中,公益组织需要实现自身职能和行为规范的重新定位。公益组织的当务之急是要在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展现自身力量。本报记者 沈小根 周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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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北京等地探索突破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壁垒
今年,公益慈善等类社会组织在北京登记注册,有望无须再找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北京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今年将探索研究推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向业务指导单位转变。
这一转变意味着,北京市将继广东“破冰”之后,探索突破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壁垒,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北京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介绍,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向业务指导转变的试点,可先从市民政局目前“一手托两家”(既做业务主管,也做登记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始。温庆云透露,已在修订的3个社会组织行政法规今年有望获得通过。修订后的法规,有望从立法角度确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前须找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