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幸福指数” 官员称倒逼政府改善民生
中新社广州2月13日电 (索有为 奚婉婷 张璐琳)广东省官方13日正式对外公布《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报告》,该报告是广东以去年10月率先在中国出台的省级幸福指标体系为评价依据,而首次测算出来的。
测算结果显示,广东各市建设幸福广东的水平不断提高,发展进程加快,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报告建议广东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发展。
当日公布的综合评价报告中显示,2006年至2010年广东省内综合指数珠三角地区年均提高0.85个百分点,其中江门和珠海升幅较大;粤东西北地区年均提高0.36个百分点,其中汕头和揭阳升幅较大。从综合指数变异系数看,各市间发展差距不断缩小。
广东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说,这是广东省统计局首次采用“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的新评价方法而做出的报告,其评价方法分为客观和主观指标体系,通过各市当年各指标完成情况及比上年增进情况进行权重合成为综合指数。
幸晓维表示,幸福指标体系本身起到了倒逼政府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本次评价报告的结果就表明广东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各市十类一级指标水平指数中,社会服务指数均较低,各地协调发展中仍有短板指标,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还比较大,行业区域间均衡发展问题突出,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仍远低于城镇,而城镇化进程中人居环境建设也问题突出。
据介绍,该体系的一级指标共有10项,包括就业和收入、教育和文化、社会保障等,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二者的权重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