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过书再有文采也是正确的废话
“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原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尹春燕写的悔过书中,开头在引用哲学家康德的名言后写道,“在星空之下,人体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被办案纪检干部称为“文采最好”的悔过书。(2月13日 《广州日报》)
近年来,几乎每一个贪官,在被判决之前或之后,都会写出一份动辄万言、“字字泣血”的悔过书,以求得组织的原谅、法律的轻判。比如许迈永的“悔过书”被称为“情真意切”,文强的“悔过书”被感叹为“其言也善”……
今次,透过尹春燕的“满篇斐然词,一把悔过泪”,最想送给这位女贪官的是一位哲人的忠告:当你得到第一块金子时,你得到了幸福;当你得到第二块金子时,你增加了许多负担;当你得到第三块金子时,你可能不仅要失去所有的金子,还可能失去人最宝贵的东西——自由。因而,对百姓而言,再有文采的悔过书,都是“正确的废话”,对“前腐后继”者警示意义不大。
常识告诉我们,追求福利最大化是人的天性,拥有权力而要让他不利用自由裁量权为自己谋利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学硕士尹春燕的蜕变,即是明证。透过相关新闻,公众不难看出,尹春燕的“大胆”,是制度的“牛栏关猫”,是权力的信马由缰,是监督的名存实亡、纸上谈兵!与其把贪官东窗事发后文采飞扬的悔过书当亮点来警示“后来者”,不如封堵大官小员以权谋私的渠道,建立完善刚性制度,同时密织监督天网,让公民监督有力有效。如此,为官者头上的星空才会鲜亮如新,心中的道德法律亦才会长青永恒。(高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