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扶贫开发面临四大挑战 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2)
扶贫开发工作仍面临重重挑战
《瞭望》: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你在多个场合都提到,扶贫开发任务艰巨、困难不少,我国新阶段扶贫开发面临哪些新的挑战?
范小建:下一步,我国的扶贫开发主要面临“四大挑战”:
一是扶贫工作对象规模更大,按照中央扶贫工作开发会议新确定的2300元(2010年不变价)扶贫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到2011年底,我国扶贫工作覆盖面将从2688万人扩大至约1.22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2.8%。
二是特殊贫困矛盾突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大部分地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偏远山区,区域边缘性特征明显,生态环境脆弱、社会形态特殊、公共服务欠缺、地方病严重困扰,这些地区人均产值、人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仅为西部县平均水平的一半、43%和70%左右,但贫困人口却覆盖了全国贫困人口的70%以上,扶贫工作的难度大、成本高。
三是返贫问题不容乐观,贫困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率高、防灾抗灾能力弱、灾后重建任务重。一遇灾害,往往使多年的扶贫成果毁于一旦。在因病因灾等传统致贫因素尚未消减的情况下,市场变化、工程移民、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新的致贫因素日益增加。
四是相对贫困凸显,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达到1.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达3.13:1,相对差略有缩小,但绝对差仍有扩大。而按农村居民收入五等分看,2010年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纯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7.5倍,同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农民的55%,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
《瞭望》: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扶贫开发工作准备采取哪些针对性举措?
范小建: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同时,明确“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工作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具体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第一,加快整合扶贫资源,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第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阶段、分区域制定扶贫规划,突出体现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扶贫重点工作。第三,点面结合,针对不同的贫困成因和贫困分布特点,因地制宜确定扶贫开发措施。以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合力攻坚,解决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培育区域性经济增长点,发挥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起促进扶贫对象增收和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机制。第四,建立扶贫开发成效科学评价方法与体系。未来要建立一套涵盖扶贫对象数量、收入、消费状况、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状况等多项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第五,加强法制化建设。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
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瞭望》:新《纲要》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如何衔接?
范小建:新《纲要》提出到2020年扶贫工作的奋斗目标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新《纲要》从生产条件、生活条件、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五个大的方面,进一步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包括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特色优势产业、饮水安全、生产生活用电、交通、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和生态等。
新《纲要》充分考虑了与“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许多指标都进行了量化,并且分为五年和十年两个阶段。五年期目标基本实现了与各行业各部门“十二五”规划目标一致。这种安排使目标任务更具体,便于落实和检查,同时为更好地整合扶贫资源创造了条件。
《瞭望》:在实施新《纲要》时,如何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范小建:为贯彻落实新《纲要》,中办、国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政府落实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实现新《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王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