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工作亮点回眸 权为民用强监督(3)
换届保障选举权
2011年5月6日,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齐聚北京西皇城根的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参加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一场涉及亿万人的选举,在中国大地上拉开了帷幕。
参加这一轮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预计达9亿多人、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
这一轮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如何划分好选区,怎样做好选民登记,2亿多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怎么保障,如何更好地介绍代表候选人……新问题层出不穷。
面对新的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编发工作手册和知识挂图,及时答复地方提出的请示和法律询问,对一些重大敏感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还通过答记者问、编发知识问答等方式加强指导,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依法有序、保障民主权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地在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进行了许多尝试和探索:上海市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选民登记,广州市组织了所有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深圳市专门为流动人口分配代表名额……
从西部边陲的喀什,到黄浦江畔的上海;从中国北端的黑龙江、吉林,到祖国南隅的广东、广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9个省区市依法选出了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其中11个省份已依法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了新一届县乡人大第一次会议。
“数亿选民通过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说。(记者周英峰 崔清新 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