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活体捐献女儿器官”暴露救助缺位
福建龙岩漳平52岁村民陈正试拟了个草稿《无法养终,把女儿捐献给国家》请人发到网上,声称要活体捐献25岁智障女儿陈秀文的器官。陈秀文5岁高烧后落下后遗症精神障碍,怕她走失,家人把她用固定在窗户上的粗绳套住脖子,关进屋里。这一关就是20年。陈正试年纪大了,他及其儿子都嫌这个智障女儿拖累一家人的生活。村支部书记陈天相表示支持陈正试这么做,村里大部分村民也都赞成。
的确,面对父亲活体捐献智障女儿器官的新闻,我们很容易就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进行居高临下的批判,比如,我们可以说虎毒不食子,这样有违人性;又如,我们可以说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可问题是,这些理直气壮的质问在现实面前却明显显得底气不足甚至是苍白无力。
毕竟,一个不容抹杀的事实是,陈正试已经抚养了他的智障女儿20年,这个时候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他年纪的老迈与抚养能力的减退。没有身在其中,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家庭背负着一个智障者走过20年要付出多大的精力。但是,连大部分村民都认可这样的行为,也许并非是因为他们的冷血与法盲,而是当家庭的承受能力已经达到了底线,根本看不到能保证智障女儿可以安享一生的希望的时候,放弃未必不是一种选择,这样的结论或许有点儿残酷,但却有现实的基础。
这样说并不是为活体捐赠女儿器官开脱责任,只不过是想强调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最需要做的,不是去痛斥已经照顾了智障女儿20年的父亲,而是应该反思,在对智障者的关怀上,为何只有家庭这个小单位在孤军奋战,我们是不是缺了点儿什么?当家庭承担不起对智障者的抚养任务决定放弃时,智障者的生活天空就彻底坍塌了,这背后到底是智障者的天空太脆弱还是政府对于智障者的救助缺位?(温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