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李肇星谈人大立法工作 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2012年03月04日 11: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李肇星谈人大立法工作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4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4日电 在今日进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在谈及中国立法工作时指出,新的一年,要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的法律。

  李肇星介绍说,到2010年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体现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的立法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

  李肇星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2011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兵役法、居民身份证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还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刚才说过已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还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四件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督促有关方面和地方抓紧制定和及时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督促有关方面和地方开展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李肇星说,“我们还在继续做新法律的制定工作,已经先后审议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车船税法、行政强制法。”

  李肇星称,在新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总体要求加强立法工作,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编辑:吴博】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