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公务员可辞退”旧闻被追捧当深思
北京出台公务员考核意见,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
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辞退”的标题新闻,迅速登上各大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并在网民中引发激烈讨论。
然而,这其实并不算新鲜事物,也绝非北京首创。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2008年12月,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再次重申了相关的公务员队伍退出机制。
根据传播学定义,新闻属于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一则数年前的“公务员可辞退”旧闻,在今天又成为媒体追捧、坊间热议的新闻,值得深思。
近年来,尽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辞退的提法屡见报端,却鲜闻有哪些公务员是真正因此被淘汰出局。在人们的生活感受中,公务员依然是雷打不动的“铁饭碗”,对公务员可辞退的提法依然感到新鲜和陌生。
“旧闻”成“新闻”,不是媒体的失职,而是机制的失灵。显然,所谓的公务员队伍退出机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惩戒和倒逼作用。
公务员考核也太过原则,缺乏操作性。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指出,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中,除了“绩”较易量化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比如,‘廉’怎么界定?跟人吃了两顿饭,算不算不廉?政治学习几次没去,算不算无德?”相比之下,许多国家的公务员考核办法非常细化和明确,比如新加坡政府规定公务员用公款喝一百元钱以上的酒就要被视为“不廉”,予以处罚。
有关数据显示,过去几次机构改革,机构似乎精简了,但官员总人数却呈增加趋势,平均每次机构改革,财政都要增加15%的开支。目前,中国公务员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只进不出,公务员在未来几年中将严重超编。与其一再为“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可辞退”背书,不如让公务员退出机制发挥几次威力。(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