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刘柏年:公车私用要付车钱
2012年03月12日 02: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公车私用看似小事,但群众意见很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刘柏年提案建议,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政,公车私用需照章付费,各单位应设专人监督。
刘柏年委员介绍说,提到公车私用付费问题,很多人会想到周恩来总理。周总理生前一直反对公车私用,凡遇到非公务用车时,一直坚持给机关交费。有时甚至把到民主人士家中拜访、去宾馆饭店看望外国朋友等这类公事用车,也都算作私人用车。每次在周恩来看来是私人用车回来后,他总不忘交待司机:“你给我记上账,花了多少汽油钱,从我的工资中扣。”刘柏年委员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带头廉政,从小事做起,特别是目前群众意见很大的公车私用问题。为了消除群众不满,节约能源,减少开支,建议国务院出台《公车私用需交费的规定》。各级领导凡是公车私用,或是子女亲属使用公车,都必须交费,费用标准可以按出租车的二分之一收取。各机关要设专人监督公车私用交费的执行情况。(记者 王歧丰)
【编辑:官志雄】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