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故宫大盗”掩不住故宫的内伤
3月19日,“5·8”故宫展品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柏魁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有些媒体把石柏魁称为是“故宫大盗”,从作案手段来看,哪儿是什么想象中的江洋大盗?石柏魁既不会飞檐走壁,也非孔武有力,甚至连有多少智慧和肌肉也没看出来,只是一个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小蟊贼。可就是这么一个小蟊贼,竟然把故宫搞翻了,故宫的安保真的只是一个神话。把一个小蟊贼称为“故宫大盗”,客观上起到了对故宫保护的作用,但于民众智商,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侮辱。
故宫不是社会道德的试纸,没必要以自己的不设防来检验社会道德和人们的法律意识。这一事件中,故宫责任是明显的,故宫的反思也是必要的。“5·8”故宫展品被盗案发生后,又发生“宋代哥窑瓷器损坏”等多起事件。诸多事件都传闻,故宫在内部下达封口令,禁止员工接受采访。现在石柏魁走上了审判台,可故宫的积极反思又在哪里?
有人称,“对于故宫的意义,在台湾人心目中和在大陆人心目中很不同。在台湾人心目中,台北‘故宫’仿佛已经成为了一个文化符号;而在大陆人心目中,故宫目前还只是一个旅游景点而已。”故宫“故事不断”,与景点化思路不无关系。也正是因为看出了这一点,本是受害者的故宫,这才不为人所同情。
最近,新上任的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称,“我不是掌门人仅是看门人”,“故宫应成令人尊敬的文化典范”。果能这样,想必故宫不会再受石柏魁这样的小蟊贼侵扰。希望故宫展品被盗案,能够推动故宫更深入更持久的反思。(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