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明晰部门职责权限成关键
然而在实践层面,不尊重群众意愿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仍有发生。2011年4月,位于华北某地的一个乡多个小区的业主收到一份调查问卷。问卷涉及居民对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城区形象等内容的评价。令人惊讶的是,问卷发放时答案都已填好,且多数是“满意”、“了解”、“支持”的词汇。
据这个乡政府文明办工作人员对媒体所称,此问卷是为迎接所在区争创文明城区的第三次测评,希望居民能按标准答案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若居民不满意也不强求。
这种调查问卷自带“满意”答案的情况,与日前曝出的东北某省某地政府网站民意调查相关问题,只提供“满意”与“非常满意”两个标准答案如出一辙。
林嘉騋认为,领导干部应改变以往“为民作主”的传统思维,创造“让民作主”的条件和氛围,这样才能真正知道群众的愿望,所作出的决策才能更有针对性和科学性,也才会得到了群众衷心的支持和拥护。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前提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能力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走进群众,了解疾苦,帮助解决问题。”林嘉騋认为,“如今需要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尤其要重视信访工作。“信访局的工作不是劝访,而是要实实在在帮群众解决合理的诉求。”
他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置“社情民意收集箱”、“党员干部便民联系卡”,落实首接首办、跟踪回访、重大信访事项挂牌督办等制度。
“作为新闻媒体,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更多基层群众的呼声传达出来,给政府决策提供更多依据。”林嘉騋说。
激发各方合力
多位受访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合力。
“正确理解‘政府负责’和‘社会协同’的内涵,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起步工作。”青连斌说。
“‘社会协同’,强调的是必须发挥‘社会’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协同’不是说‘社会’在社会管理中居于次要地位,可有可无或无关紧要。从社会管理的演进趋势看,社会管理越来越社会化。”青连斌认为。
而现实上,当前许多原本应由社会自治的问题,都是政府直接管理,其结果不仅导致了政府组织不断膨胀,政府的权限及边界日益模糊,同时由于社会本身的复杂性,有时政府出面管理效果往往并不尽理想。
多位受访者认为,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衔接过程中,政府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当好人民的服务员,做好社会的裁判员。
“政府管理的范围不是无限扩大的,在市场经济逐步成熟的背景下,应该逐步缩小。”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建议,“不要越位,也不可缺位,应加强有限政府建设,发动更多的民众参与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要建立在社会自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上。”胡仙芝说,“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意识到社会自管理比政府管理社会更重要,不愿松绑,职责不明,痴恋行政权力而不愿服务于民,并不利于基层化解社会矛盾。”
“关于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的良好互动和有效衔接,我国这么多年来的实践有着很好的宝贵经验,也有着一些教训。”胡仙芝认为,“相对于基层的行政管理和基层的居民(村民)自治,基本的制度框架设计是很好的,但两方面都还有改善的余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加以完善。”
在林嘉騋看来,政府可将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适当转移给社会团体等组织,推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同时调整公共财政结构,加大社会发展投入在整个公共财政中的比重。
“政府要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林嘉騋说,“政府可以把事务性的项目委托给社会组织去做,如养老、帮困等。通过社会组织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发挥功能,调节社会矛盾。”
“同时,政府通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建立一支宏大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专业化、职业化、个性化的社会服务,从而形成一个社会管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的社会管理模式。”林嘉騋说。
这方面,广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11年11月,广东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出新规定,降低了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从今年7月1日起,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广东现在加强和加快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建设,就是为了把那些可以转移给社会组织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尽快转出去,但同时也要花更多的功夫使社会组织成为合格的管理职能承接者。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