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求交警公务车每周停驶一天
上下班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公务车每周至少有1个工作日停驶,公文传递除统一由专人报送领取外,尽量拼车出行……昨日,市交警局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倡议全市2000余名交警响应“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
每名交警带动三名亲朋申报停驶
昨日,市交警局绿色出行申报仪式现场,民警纷纷申报绿色出行。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倡议书》,倡议全体交警完成“1+3”申报。即在3月底前,每位民警必须申报至少1辆私家车参加“绿色出行”活动,并在4月15日前,发动亲朋好友申报至少3辆私家车参与停驶。每年每辆车至少义务累计停驶30天,停驶时间为工作日7时30分至19时30分。
鼓励“绿色出行”上下班
交警局将联系公交和地铁等部门,为有需要的民警和员工办理公交月卡,引导大家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交警局各单位将利用现有中巴等车辆开行班车。此外,倡议还鼓励民警自由拼车。
鼓励民警购买使用低碳环保的电动汽车,由交警局联系电动汽车生产厂家,为民警提供一站式服务,并研究在各单位设置配套的充电装置。鼓励倡导住址较近的民警和员工步行或使用自行车上下班。鼓励倡导民警和员工日常生活休闲多使用自行车出行或通过自行车换乘其他公共交通。
公文传递尽量拼车出行
从今日起,交警部门所有公务用车,按照车牌尾号对应日期数字每周工作日停驶一天。周末除紧急公务外,全部停驶。
交警局公文传递除统一由专人报送领取外,尽量拼车或搭乘出行。此外,交警局将在全支队范围内推广使用视频会议,鼓励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赵新明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