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公务员利益关系网 官场弊病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核心提示:
“朝中有人好办事”、“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些广为流传的“老话”,委婉含蓄地讽刺了当今一些官场“潜规则” 。近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要求公务员实行利益冲突回避。我省如何落实该规定,在源头上拧紧官场关系的“阀门”,破解亲情网、关系网的束缚?社会各界广为关注。
“你认为单位内部存在因亲情和裙带关系,影响执行职务公正性的情况吗?”
前不久,某省直单位对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和被管辖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一项专项调查问卷。结果显示:56.8%的该系统内工作人员和32.4%的系统外人员认为这种情况存在。
亲情网、关系网的束缚,假公济私、营私舞弊……这一官场弊病不仅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人情:受贿的温柔陷阱
“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站在被告席上,广东中山市原“明星市长”李启红掩面而泣,“我十分后悔痛恨自己的过错……”
虽然审判过去数月,可很多人对李启红当庭痛哭的一幕至今印象深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判处李启红有期徒刑11年。同时接受判决的,还有她的丈夫、弟媳、弟弟等9名被告。
公开资料显示,李启红是土生土长的中山人,1988年1月,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后,李启红一直在中山市委、市政府担任职务,没有交流到其他地级市,也没有过下乡挂职。李启红的家庭成员也都在中山,李氏家族在当地有着许多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在当地的政商两界有着严密、复杂、庞大的关系网。
“在老家为官,面对很多亲戚、朋友和老乡,遇到事情,很可能会碍于情面和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章永介绍,类似李启红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牟利的贪腐案件,台州也曾发生过。
今年2月26日,玉环县原副县长杜某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早在去年初,经群众举报,台州市纪委对杜某立案调查发现,她除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外,在担任该县县长助理、副县长的7年里,还利用职务影响默许、纵容妹妹,在她分管的文教系统内参与施工、介绍分包的工程项目达15个。据台州市纪委统计,2007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涉及利益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279件,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
去年,网友举报,温州公路管理处的一位前任领导,为了将自己学旅游的女儿安排进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上岗,“量身定做”招聘条件,不但专业上明确要求旅游专业,还限定了身高、年龄等多个标准,目的就是为了使其女儿顺利上榜。
这起招聘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尽管当地纪委及时介入调查,给予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可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至今仍未消除。有网友评论说:“一些干部在工作人员的录用、调动、提任、奖惩中,优亲厚友、谋求利益,造成官场近亲繁殖,世风日下。”
不少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公务回避本身并非干部选任的硬性标准,“举贤大可不避亲”。但在实际操作中,人情交易被异化,使得一些干部招聘、升迁变了味道,群众对这些政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产生质疑。因此,国家出台《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明确了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3种详情,也就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