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完善核应急组织机构和体系建设 树立大国形象
提到“核安全”,你会想到什么?
核武器毁城灭生,但离我们太远。而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的惨烈景象,却历历在目,动人胆魄。
多年来,我国核应急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显著。国家对核应急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核事故预防和救援工作的领导,国务院于1995年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核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方面政策措施、统一组织协调全国核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等职责。2008年以来,以国防科技工业局为牵头单位的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围绕核安全和核应急的根本要求,在应对汶川地震带来险情、配合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核安保工作、应对日本福岛特大核事故影响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众多复杂因素交织,给我国核应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从战略和全局来看,快速发展的核能事业对国家核应急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自然灾害频发、多发为国家核应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社会公众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强化向国家核应急管理提出新的需求。在这样的情势下,如何不断提升我国核应急工作的水平、开创核应急工作新局面,成为核应急工作者不断思考并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此背景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4月6日至7日在京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五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全国核应急工作,讨论审议了《国家核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了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充实加强了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力量,将为我国开创核应急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履行政府职责 树立大国形象
自从1919年英国科学家卢瑟福首次完成人工核反应以来,发生过美国三哩岛核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等。日本福岛核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震惊全世界,让各国政府更为强烈地意识到核安全和核应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3月2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围绕加强核材料、核设施安全的主题,全面阐述了我国在核安全领域的政策主张、所作努力和重要举措,强调了我国在加强核安全、包括核应急方面的国家措施和深化国际交流、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的主张,引起强烈反响。这些主张和思路为我国核应急工作和本次会议指明了方向——通过加强核应急管理,有效履行我国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责和相关国际义务,树立和展示一个负责任的有核大国的良好形象。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给本次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五届二次会议的批示中指出,核事故影响无国界,核安全和核应急工作无小事。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完善预案、健全机制、增强能力、协同配合等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共同把核应急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效履行政府职责、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注重履行国际义务、树立负责大国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特大事故,影响波及世界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致使许多国家民众产生了恐慌和焦虑,尤其对我国等太平洋沿岸亚洲国家影响最为直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第一时间启动了国家核应急协调机制,重点完成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信息发布、辐射监测、应急保障等八方面的工作,在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外交主动、履行国际义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事故发生后,国际社会对核应急、核安全重视力度加大,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有关的多部法规文件进行核订,核应急工作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凸显。
对此,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主任委员、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本次会上要求,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及时有效做好核应急工作,确保“固若金汤、万无一失、长治久安”,同时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在国际社会展示我负责大国形象。他同时指出,要切实推进核应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切实加强核应急组织体系及支撑体系全面建设。
夯实组织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
协调有序的组织体系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核应急工作的基本保证,必须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有关各方通力合作。
在4月6日下午的会议上,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副主任委员、工信部副部长、国防科技工业局局长陈求发宣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单位及其成员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增加到24个;设立省级核应急组织的省份由12个增加到了16个。我国核应急组织机构和核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本次会议还宣读了《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关于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核应急预案》精神,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决策咨询的支撑机构。该机构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核应急工作中的重要智囊作用,将对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适应核应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悉,日本福岛核事故后,我国的核应急管理和人才队伍不断得到加强。去年3月,经中编办批准,在国防科技工业局专门设立核应急与军工核安全监管司。同时,增加了国防科技工业局军用核设施核安全技术审评监督中心和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的编制,新设立了国家核安保中心,并扩充加强了队伍。
在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的基础上,本次会议对进一步强化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协调机制和国家核应急办工作机制的作用提出了要求,其最终目的是形成对核应急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会上,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组成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应急管理机构及技术支撑单位纷纷表态,将按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统一部署,大力协同、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核应急工作。
做好战略谋划 加强顶层设计
本次会议中,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进一步加强了核应急工作的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将统筹做好核应急管理、实现核应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成为会议的另一个亮点。
与之前一个时期相比,我国核应急工作逐渐呈现出体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兼国家核应急办主任、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王毅韧在大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思想,其中,“继续完善核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预案体系”“大力加强核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核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核应急文化建设”“着力推进核应急科研创新”“强化核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培训和演习演练”“进一步提高国家防范和处置各类核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水平”等几方面措施的提出,是根据核应急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较为全面地梳理了核应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丰富核应急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强化了实现核应急能力体系化建设要求,对新时期核应急管理的全面发展、有效防范应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意义重大。
为进一步做好核应急管理的顶层设计,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组织对《国家核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国家核应急预案体系。现行《国家核应急预案》于2005年5月发布,此次系统修订,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总结汶川特大地震和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旨在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进行有机衔接,进一步强化各级应急组织的责任及相互之间的协同,健全核应急的预案体系,提高具体操作的针对性,提升整个体系的有效性。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是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加强战略谋划、实现核应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另一表征。在新的形势下,核应急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从战略上考虑,《规划》主要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基础建设、开展科技研发、加强培训演练等几个方面对新时期的核应急工作实施总体布局。 本报记者 付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