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约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近24万个 威胁人口1359万(3)
重点工程支撑《规划》实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将主要完成六项任务。
一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区2050个县(市)地质灾害年度排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036个县(市)的1:5万地质灾害调查,4900个重点集镇的地质灾害勘查,建立全国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开展地面沉降地裂缝灾害多发区1∶5万为主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二是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的山地丘陵区建立泥石流专业监测站(点)665个、滑坡专业监测站(点)1973个和24万处突发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矿山塌陷监测预警区30处,岩溶塌陷监测预警区30处,建设完善10处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研究基地。建立以县(市)为单元,以村镇为对象,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在缓变性地质灾害分布的平原区建立以专业体系为主的自然区域监测体系,完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专业监测网。
三是对重点村镇提出就地规划建设或异地搬迁避让新址方案建议。对46.6万户、162万人实施搬迁。对480条特大型泥石流沟、1780处特大型滑坡、100处岩溶塌陷、10处地面沉降和90处地裂缝灾害实施工程治理和防控回灌或防控填埋工程。
四是建立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具体任务包括1个国家级应急指导中心和7个大区应急协调分中心,对30个省级应急中心和部分重点地区县(市)应急中心的建设给予技术与资金支持。建设国家培训与应急演练基地2处。指导地方建立防灾责任制和防灾预案,完善和充实县级以下基层防灾减灾体系。
五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对重大地质灾害成因研判、风险区划、监测预警、防控方法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等开展研究。
六是对长江三峡水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甘肃舟曲县城区等已有国家专项规划未能覆盖的新生地质灾害进行防治。
多措并举,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规划》还制定了一系列详细措施,包括建立分级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配套的规章、法规,制定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标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技术规范;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搬迁避险与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投入力度;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探索地质灾害保险制度;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地质安全隐患识别探测技术、地质灾害成因机制与破坏模式分析和灾害风险判别等方面的研究,整合集成地质灾害信息平台、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集成和防治工程组合化技术;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