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尝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我们就是替全体村民管钱管物的。”4月13日,海南省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建立。委员会由五位村民组成,对村里的大小事务进行监管。
4月13日,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村委会门前的小广场上显得格外热闹,枝繁叶茂的阔叶枇杷树下,村民们聚拢在一起,选举出了村里的村务监管委员。
头铺村常住人口827人。 61岁的村民苏金姑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她说,村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的事情关系村里每一户的切身利益。“哪些人没有享受低保,救济金怎样发放,村里的钱是咋花的,这些都要接受监管。”
“我们就是替全体村民管钱管物的。”苏金姑笑着说,“我们要对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村级财务预决算等事项的决策、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福明坦言:“压力不小”。他说:“今后村里的大小事都需要监督委员会审核,5个人组成的委员会要对得起全村人民的信任,觉得压力很大。”
陈福明告诉记者,村务监督委员会不仅管财管物,还负责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代表党员和群众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监督村“两委”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村“两委”重大问题的决策等。
头铺村是海口市龙华区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的第一个村。“我们整合了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级监督力量,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监督的长效机制。”龙华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在保障村务民主决策制度流程上,监督委员会施行“四步走”原则: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情况反馈。通过公开栏公示、召开会议通报、个别反馈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推行村务监督工作后,实现了村务决策向“大家说了算”的转变。“以前,对村里的事情知道的很少,现在,有了村务监管委员会替大家管事,我们更放心了。”村民符小妹说。
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了解到,根据试点工作方案,4月起,龙华区各镇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定1至2个条件成熟的村委会开展试点工作,至今年8月,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将逐步在全区推广。(记者 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