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潮:组织部长要选贤任能公道正派
“选贤任能、公道正派”这八个字集中了组工干部最重要的岗位职责和最必需的政治品质。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衡量一个组织工作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他是否公道正派。总书记还强调,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作为组织部长,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不断提高为党和人民选贤任能的本领。
组织部长必须十分公道
组织部长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干部首先要公道。公道才能服众,公道才能出风清气正、出干部的积极性、出群众的满意度。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我们党一直要求组织部门恪守公道正派原则。邓小平同志强调,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怎样做到公道?
第一,识别人要公道。组织部长的主要工作对象是干部,对每个干部心里都应有本账。这本账怎么立?首先涉及到公道识人问题。有的人看干部容易犯三个毛病:这个干部对我尊重不尊重,这个干部与我亲近不亲近,更糟糕的是看这个干部对我有没有用。这样带上关系看人、带上私利看人,就会把人看偏。组织部长识别人要出于公心、实事求是,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带成见,特别是不能受关系和利益的羁绊。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了解干部的德和才,不能以一时一事论英雄,不能只看过去或只看眼前,不能只看长处或只看短处。要多渠道、多角度了解干部,重视知情人的意见,注意分析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反对者的意见,防止偏听偏信,防止看人失真。
第二,评价人要公道。这里指的主要是考察干部。正确评价干部是选用调整干部的主要依据。考察干部关键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严格遵循考察的办法和程序,提高考察的科学性规范性,防止主观随意性。要尊重考察的结果,不以个人喜好定优劣,而要按照事业需要和党的原则来衡量。要科学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要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结果,认真听取纪检机关、审计部门和巡视组的意见,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善于团结干部,包括团结那些对自己有意见甚至反对过自己的人,是党的一贯要求。组织部长更要注意这一点,不能因为这个干部骂过你、对你有意见,就把他打入“冷宫”;也不能因为这个干部说你好、吹捧你,就对他好感有加。
第三,选拔人要公道。现在干部对选人用人最大的意见还是认为不够公道。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僧多粥少”,期望提拔的干部多,而岗位职数总是有限的;二是确实有选人不公的现象,有看人没看准的,有讲个人感情关系、搞裙带之风的,还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组织部长讲公道,最重要的是选人用人要公道。要始终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出发,坚持因事择人,坚持好中选优,坚持优中选强,把最合适的人选放到所需要的岗位上去。要重用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责任、敢于改革创新,埋头苦干不搞歪门邪道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用制度和程序保证选人用人公平公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拔干部经常会遇到矛盾,改革是解开矛盾很好的钥匙。要敢为事业用人才,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保守观念,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注意调动各个方面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让功有所得、苦有所值、疲有所安。在干部受委屈时,要为干部说公道话。
第四,处理人要公道。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但处理干部一定要十分慎重、十分细心。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让被处理者心服口服,让广大干部受到教育。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远近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先、警示在先,对干部的问题发现在早、处理在小,及时提醒、谈话、诫勉,不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受处理的干部,除严重违法违纪者外,都应给出路,关心帮助而不是一棍子打死,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尽可能不把被处理的干部推向对立面。现在问责干部的复出经常成为网上议论的热点,我们既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又要严格执行有关干部政策,保护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