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发布 牵动3000万人
2011年3月23日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至今已施行一年有余,新华社今日受权公布(点击查看全文)。这一关系3000多万“事业人”命运的宏观部署再度引发外界关注。
“指导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是首个统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顶层设计”。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吴德贵告诉人民网记者,持续十五六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一直进展迟缓,主要因为长期以来改革步骤逻辑关系颠倒,欠缺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而“指导意见”即在强调统筹改革的重要性。
1995年全国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在河南郑州举行,这次“郑州会议”正式开启全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到2001年8月,国家陆续下发了关于调整学校管理体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区市厅局报刊结构、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等若干决定,事业单位改革分领域推进。
在2003年开始的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与乡镇行政机构改革一并进行。2008年10月,国办印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至2008年底有117个地级市已开展相关改革。2009年,出版社、杂志社转企改制大刀阔斧。2010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展开。
“事业单位改革应遵循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改革轨迹,因为改革过程涉及政府机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社保体系、收入分配制度等多方面问题,与中编办、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等党政机关均关系密切,‘零敲碎打’无法令改革走向纵深。”吴德贵说。
中编办主任王东明2011年9月在《求是》发表的文章指出,事业单位改革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密切联系,是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与这些领域的改革相比,事业单位改革虽然也在分行业分地区进行,但总体相对滞后,仍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往后拖,矛盾越突出,改革成本越大”。
从各地情况看,尽管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自2008年就已成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按计划应于2010年底结束并向全国推广经验,但由于遇到诸多棘手难题,截至目前试点工作仍未结束。
专家指出,来自事业单位内部的动力不足是试点遇冷的主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人民网记者,分类改革的“剥离”过程存在复杂角力,触动众多人的切身利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则认为,公众参与度不足、开放性不够造成被改革者难以支持和配合政府意志,亟需法律明确规定改革方式方法和程序问题。
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明确,今年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将撤销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的现有事业单位;整合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现有事业单位。而这也仅仅是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第一枪”。
“‘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至2015年,主要完成分类,部分转为企业或划归政府行政机构;2016至2020年,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吴德贵说,“但目前各地还多处在研究阶段,到第二个五年才有望啃下‘硬骨头’,去年这一年的实质性突破也并不大。”(记者贾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