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改革高等教育体制机制(3)
(二)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1.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
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支持高水平大学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地方高等学校以地方产业发展需要为指引,主动服务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坚持产学研用结合,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应用研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探索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在高水平科研实践中培养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
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基本建成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3.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
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监督有力、管理科学规范、责权关系明晰、开放合作有序、组织运行高效的现代科研管理体制,激发科研活力,提高研究质量。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等学校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完善开放合作的研究机制,加强高等学校重点研究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横跨高等学校、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开放型研究平台,鼓励高等学校与海外教育、科研机构、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开发中心。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调整高等学校科研政策导向,坚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和创新人才培养,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支持研究生参与或承担科研项目,鼓励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推进高等学校对外开展深入稳定的高水平科研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学术影响力和科技竞争力。
(三)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以服务国家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鼓励高等学校探索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服务模式。自觉参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产学研用紧密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着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自觉参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参与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进程,以服务和贡献开辟自身发展新空间。自觉参与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时代需要,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鼓励师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对策性研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积极加强国际问题研究,服务国家外交战略。积极推进文化传播,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
(四)加强大学文化建设。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丰富大学文化的内涵,统筹推进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建设。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推动大学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前人积累的文化成果,扬弃旧义,创立新知,并传播到社会、延续至后世。着力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师生秉持科学精神、信守科学道德、遵循科研规范、恪守科技伦理,积极营造鼓励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不断培育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尊重和保护个性发展,引导师生在发展个人兴趣专长和开发优势潜能的过程中,在正确处理个人、集体、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保持本色、彰显个性。着力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各国文明成果,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努力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五)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制度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教师岗位管理,健全教授为本科低年级学生授课基本制度。完善教师评价标准,将师德表现和教学工作实绩作为教师考核、聘用(聘任)的首要内容,把教学特别是教书育人效果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指标,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治学、教书育人。
2.提高教师待遇地位。
改善教师待遇,完善学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引导和保障教师专心教学。提高教师地位,关心教师健康,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
3.大力提高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
参与实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千人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通过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提升中青年教师学历层次,大力提高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健全中青年教师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国内外进修、岗前与在岗培训、挂职锻炼、驻厂研修、社会实践、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强调“老中青”相结合,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构筑中青年人才国际交流和竞争平台,提高国际化水平。
4.大力培养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进一步做好做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在各学科领域努力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学术领军人物,培育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文化名家工程”、“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办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一批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深厚的外向型哲学社会科学专家队伍。确立若干重点研究领域,培育并长期支持一批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推动形成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中国学派。
5.汇聚国际优秀教师。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完善“春晖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海外名师项目”和“学校特色项目”计划实施办法,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物、高端人才、学术团队和一大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教师。高水平大学要逐步实现在全世界范围内选聘优秀教师。
6.统筹推进管理人才、辅导员和教辅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高等学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等学校管理人员职员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高等学校管理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举办中外大学校长论坛。重视加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配备、选聘辅导员。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骨干海内外研修培训。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办法,解决好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的教师职务聘任问题。
注重高等学校教辅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教辅人员发展的岗位、职称(职务)聘任、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办法,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加强教辅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支持高水平大学培养一批高级工程实验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