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规定军人伤亡保险国家承担 配偶参保有补助
2012年04月24日 0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4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今日起至27日在北京举行。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军人保险法规定,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此外,草案拟规定,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参加保险,应当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助。
【编辑:张尚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