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部委要公开预算更要“便民”
中央部门在公开预算之前,并没有就预算的明细进行公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只是在各部门将预算核定之后定期公开发布,长此以往,预算公开终将流于“形式”。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等多个中央部门陆续公布2012年度预算,由此拉开今年中央部门推进预算公开大幕。其中,公布内容包括部门概况、2012年部门预算表、2012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4个部分。在2012年部门预算表中,首次纳入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4月24日 新华网)
中央部委公开预算不过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的重要步骤,与去年相比较,今年各部委公开的部门预算不仅统一了格式,而且内容更加细化,增加了部门职能介绍,预算涵盖的具体部门,部门预算表也增加到五张,新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而且图文互动,解释说明更加细化。但是公开预算的过程中仍旧不便于公众了解的情况,可以说,公开预算仅仅是第一步,而让公众真正要明白并需要清楚其中的收支情况乃是政府部门要做的另外一件事,这集中表现在“三公消费”上。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今年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但在实际的过程中却远远没有看见“三公消费”的影子,更没有发现其中的明细及结果,能够发现的是各部委在住房支出上严重超支。其中,国家工商总局的住房改革款预算增402万元,其解释是“为解决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卫生部的房补支出预算逾15.4亿元。这仅仅是其中的两个例子,总体来看,住房支出在增加正好触痛的却是房价居高不下这跟弦,对于公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疑问。
今年是中央部委预算公开的第三年,与前两年相比的确有所进步。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中央部门在公开预算之前,并没有就预算的明细进行公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只是在各部门将预算核定之后定期公开发布,长此以往,预算公开终将流于“形式”,笔者认为流于“形式”的公开比不公开的危害更大。尤其是没有公布“三公消费”的细节,让公众对于政府的权威性产生质疑。
早在4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对预算公开工作做出最新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继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和便民原则。”“便民”原则即能够贴近人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而其中尤其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将“三公消费”的明细公之于众,在《条例》的基础上继续细化明细,采用人民群众能够看懂能够接受的方式,这才是真正的政府预算公开之法则,否则,公开的效果实际上不如不公开。(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