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边境省区等将建“三非”外国人遣返场所
我国将在“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问题突出、国际交通便利城市和有关边境省区建立外国人遣返场所,有效解决对“三非”外国人羁押难和遣返难的问题。昨日,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时表示,将加强对“三非”外国人的管理。
非法入境管理
非法入境无羁押场所
据介绍,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三非”外国人首次突破1万人次,2011年查处“三非”外国人2万余人次。
杨焕宁表示,“三非”外国人管理难度较大。部分国家人员持签证入境后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毗邻国家人员非法入境问题相对突出。
“公安机关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没有专门羁押、审查、遣返场所,各地拘留所普遍存在羁押场所和外语干部不足;部分国家非法入境、恶意非法居留人员被查获后拒绝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核实人员身份时间长、效率低。”杨焕宁说,将按照便于监管、便于核实、便于遣返的原则,在“三非”外国人问题突出、国际交通便利城市和有关边境省区建立外国人遣返场所,有效解决对“三非”外国人羁押难和遣返难的问题。
近年来,非法入境的主要为毗邻国家人员。非法就业的主要集中在外语教育、涉外演出、涉外家政、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领域,多以留学、访问为由入境后非法就业。
外国人服务管理
涉外管理信息将共享
“外国人服务管理职能分属不同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方面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外交部和公安部联网的信息共享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杨焕宁说。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将建立涉外服务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目前,公安部正在建设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拟以此为基础,推进外国人服务管理部门间信息共享。(记者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