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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关门选拔到开门竞选(2)

2012年05月02日 07: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从十三大到十六大:建立公务员制度、探索干部选任制

  1987年,党的十三大强调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此后,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也进入扩大探索阶段。

  在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方面: 1993年4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到1997年底,我国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

  在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方面:民主推荐、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探索逐步推进。1994年9月,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提出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强调“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此后,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1995 年2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1998年 7月中组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党政领导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1999年3月中组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2002年7月中央印发正式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在干部选任工作实践中,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在坚持以选任制和委任制为基本形式的组织选拔这一主要路径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各级各类干部选拔的具体路径。

  一是继续探索和推行聘任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许多企、事业单位也实行了干部聘任制。无论是选聘和招聘,还都有考任制相伴随。

  二是机关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在干部制度改革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通过推行竞争上岗,拓宽了选人视野,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高了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进行公开选拔方式的探索。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各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宁波、深圳、西安、广州等地采用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处、科级干部。随后,这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逐渐推开。

  十六大以来: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公开选拔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这一阶段的改革实践中,各地继续探索和完善各种干部选拔方式,其中综合性的公开选拔方式已逐渐成为干部选拔的重要路径,并已形成一种制度化的干部选拔路径。这一路径真正体现了公开、民主、科学、竞争、择优等特点,可以说是一种“赛场选马”式的干部选拔路径。

  从全国公开选拔工作的实践来看,这一阶段明显具有如下四个特点和趋向:

  一是选拔方式更加多样、程序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一些省区市大胆进行改革创新, 探索出了“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差选”、“差额直选”、“双推一选”、“公推竞岗”等多种选拔方式。同时,中央和一些地方还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丰富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的内涵, 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是选拔职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层级进一步提高。公开选拔的职位从“村官”到机关干部,从企业领导到党政领导,从副职到正职, 从部门领导到主要领导干部, 范围不断扩展、层级不断提高。2008 年以来, 一些省区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面向国内外公选厅级领导干部, 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是选拔取向从“会考”向“能干”和“有德”推进。以前各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无不采取先考试后考察的方式, 能干却不擅考者必先行淘汰出局。鉴此,目前一些地方开始注重“能干”而不单是“会考”。特别是中央提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之后,公选工作更是从注重“会考”向侧重于“能干”和“有德”转变。

  四是选拔监督从单一层次监督向多层次民主监督推进。公开选拔工作一开始只接受党内与组织内部的监督。后来,公选的各个环节大都有纪检、监察部门参加,以确保公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在公选过程中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在此还应特别提及的是:公开选拔的方式不仅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选拔中被普遍运用,而且其中的某些程序和方法也运用到了中央领导成员产生上。

  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公开选拔的探索和推行,把党管干部的原则、民主选择的机制和公平竞争的方法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了由“关门选拔”到“开门竞选”、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转变。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 邸乘光)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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