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记者打假,谨防固化“打假记者”
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广东鼓励媒体记者暗访制假售假案例,必要时可安排警方人员进行保护。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组长赖天生表示,参与暗访的记者名单将提前上报宣传部及公安厅,并表彰成绩突出记者(5月8日《新快报》)。
广东省在推进“打假”过程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可安排警力保护记者的暗访曝假,并重奖成绩突出者,无疑是种“善政”,也大得民心。
从社会导向效果而言,警方暗中保护的“记者打假”,显然会大大增强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于那些发现记者暗访查假也敢打击报复的违法厂商来说,无异于明示了预警:谁若胡作非为,必将严惩不贷。
然而,凡事往往利弊相随。广东采取警方介入保护“记者打假”的举措虽好,却也不可兴奋过度、盲目乐观。至少在我看来,若要使这把鼓励媒体大胆实施舆论监督的“尚方宝剑”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打击制假售假的作用,则需谨防出现把“记者打假”固化成了“打假记者”。
所谓固化“打假记者”,简单地说就是为了形成某种招牌和声势,刻意集中起一批媒体力量与资源,以求得“记者打假”的快出和多出成果。从来的说法都称“集中力量好办事”,为什么在“记者打假”方面,却要尽量避免重蹈此“常规”和“常理”呢?道理并不难懂,很久以来,针对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打假办”、“打假队”并没少设,而收效究竟如何,恐怕自有公认。于是,谨防固化“打假记者”的理由便出来了:要是这些记者“名声”太响、“脸孔”太熟了,反而不利于他们悄无声息地“沉下去”进行暗访了。
从新闻报道披露的情况看,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已经透出消息,以后该省参与暗访的记者名单将提前上报宣传部及公安厅。提前确定名单、提前报送备案,这里同样存在一个固化“打假记者”的可能。
警方保护“记者打假”可喜,谨防固化“打假记者”当思。若把这两方面工作很好地统筹兼顾起来,相信广东的“打假”重拳定会更加有力,且其借鉴效仿的作用,也会愈加明显。( 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