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拟发起“阳光政府奖”评选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记者今天从北京大学公众参与与支持中心获悉,北京大学拟于2012年上半年发起设立“阳光政府奖”并开展首届评选活动。这是中国第一个由民间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实践主体为基本奖励对象、以制度创新的机制与绩效为基本奖励依据的奖项。
“阳光政府奖”面向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主要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奖励的基本依据是行政机关在推进公开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方面所创设的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对于建设阳光政府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举措。行政机关的制度创新申报必须在本评选公告发布时实施已满一年。本奖还将公民与媒体纳入评选范围。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与支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增强,逐渐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但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在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部分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向当地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常态化、规范化。从司法救济来看,法院对基于条例的公民知情权的保护尚显薄弱等。
该负责人介绍,“阳光政府奖”的设立将在整体上推动中国各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优化发展,并形成相对权威与系统的中国政府透明度科学评价体系。记者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