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殡葬救助制度解决“埋不起”问题
经陕西省政府同意,日前,陕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我省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这标志着陕西省殡葬救助制度初步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已覆盖全省城乡困难群众。省级层面出台殡葬救助制度的举措使陕西殡葬救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陕西省殡葬救助制度实行后,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坚持积极推进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坚持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救助对象覆盖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对自愿选择火化的救助对象所需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用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进行救助。殡葬救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省财政参照各市县财政困难程度、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补助,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通知指出,建立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以本,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规程,确保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操作性强、便捷高效;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确保殡葬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免除辖区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现本地区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殡葬救助制度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殡葬救助制度面向困难群众,对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和殡葬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公平、促进我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记者刘涛 通讯员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