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日韩峰会推动合作博弈 可促沟通减误会
第五次中日韩首脑峰会将在北京开幕,作为年度盛会,三国峰会不仅是相互沟通的舞台,也是促进合作、协调政策的机制。原本东盟10+3框架内的三国首脑会晤,2008年首次单独举行,至今已经是第五年,2009年敲定了三国合作的大方向,那就是构建“东亚共同体”。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无论是金融和经贸合作,还是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在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上,有了一些显著的进展。但也应该看到,在东亚地区制度的创制层面,总体速度还不理想,而且在领域之间,还存在快慢不一的现象,东亚国际环境的复杂性并未有大的改观。
作为东亚的三个主要国家,中日韩在经济等领域建立了部分的双边利益协调机制,比如中日、日韩都签署过投资协定,而在中日韩启动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之前,也需要三国签署投资协定。再比如中国与日、韩都签署了渔业协定,协调海上渔业权利的矛盾。5月3日,东盟10+3财长会议召开,决定清迈倡议多边化资金规模扩大一倍至2400亿美元,则可进一步增强本地区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中日韩也已实现相互购买国债,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关系,利益与风险共担,可以有效地化解三方在金融方面的矛盾。若能最终签署中日韩FTA,则能确立贸易领域更深层次的制度性协调机制,无疑对东亚一体化非常有利。
中日韩在经济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尽管走得不算很顺利,但毕竟有了相对丰富的成果。而在安全领域,中日韩仍缺少有效的、稳定的、成形的机制。中日韩互动机制特别是安全协调机制的确立,是三国之间的一场博弈。
博弈可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就是追求双赢,而非合作博弈则只能是零和或者双损。制度的产生,除权威制定的之外,很多时候都是博弈的产物。能否通过博弈来产生制度,要看博弈的参加者是否有此意,如果对于参与博弈最后建立制度缺乏积极心态,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制度无法建立,而利益也无法得到有效协调。
中日、中韩的双边经济协定是谈判这种博弈形式最终形成的结果,它们在双边层次成为有效的制度。中日韩FTA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制度性安排,当然也只能是博弈的结果。相对而言,经济领域博弈制度建设较为容易实现。
中国一直希望建设东亚共同体,以实现东亚地区的长治久安,既包括经济关系的制度建设,也包括安全层次的制度创建。然而日本在东亚制度建设方面却显得三心二意,这直接造成了东亚积极制度建设的滞后。
日本一直有争夺地区主导权之意,因此对参与东亚地区的制度创建博弈“要价颇高”,日本一直希望自己主导东亚的制度建设,高要价往往导致无法进入谈判或者谈判延宕日久。今年1月野田佳彦在国会施政演说中强调,日本要“主导”建设亚太自由贸易区,所谓主导就是新的制度要采用日本的标准,而实际上,这种想法最终只能造成制度建设的滞后,因为其他国家不可能无条件地接受日本的标准。
在安全问题上,日本其实一直按照一种模式来思考,即以日美同盟为依托,同时利用日美同盟,争取韩国,牵制中国,来实现所谓的“东亚安全制度建设”。最近日本《经济新闻》甚至坦言,日本现在就是以“日美+1”的方式来构建其亚太安全框架,这个“1”包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菲律宾、哈萨克斯坦等等。日本提议与中国建立的制度性安排,比如“海上管理机制”,实际上只是预防冲突的机制,而非实现合作的机制。在领土争端上,中国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事实上是追求双赢的“合作博弈”模式,有可能形成新的利益协调机制,但日本却一直未接受“共同开发”,始终以零和的非合作博弈的观点看问题,从而使领土问题不时成为中日之间纷争的导火索。
中日韩三个国家中,日本在安全上最强调区外国家的作用。2009年鸠山内阁时提出的“东亚共同体”构想以及时任民主党干事长小泽一郎提出的“中美日等边三角关系”,是日本战后昙花一现的脱离美国控制、自力于区内实现安全建设的尝试。继任的菅直人与野田佳彦两任首相,立即回到了依靠日美同盟的老路上来,而且变本加厉,一再向美国“表忠心”。
日本更愿意用“非合作博弈”,即零和博弈的观点来看待安全问题,特别是与中国的安全关系。日本经济长期停滞之后,这种倾向更加明显。这种倾向最终有可能陷入“自我证实”的怪圈,对形成良性的制度极为不利。比如中国海军正常前往西太平洋训练,而日本相关部门或媒体因为存在对中国的偏见,从而将这种本来无害、符合国际法的行为作为证明其原有观点的材料,最终使日本对中国的偏见越来越深,安全上的误解也越来越难解。
正是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中,中日韩峰会机制作为促进合作博弈的机制,其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尽管在目前的态势下,无法一蹴而就地实现稳定的东亚经贸、安全机制,但有这样的舞台,至少可以促进沟通,减少误会,为最终合作创建制度创造条件。□(作者单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所 霍建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