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加强科技法制建设 保障和推动科技创新
刘延东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公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加强科技法制建设 依法保障和推动科技创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22日在出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公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时强调,要将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科技法制建设,提升科技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鼓励创新实践,保护创新热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保障、凝聚强大动力。
刘延东指出,《条例》的公布实施,是党和政府依法保障和推进基础研究繁荣发展的战略举措,是适应国际科技立法趋势、完善我国科技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五年来,《条例》以其激励创新、保障权益、维护诚信等方面的鲜明立法理念和科学制度设计,为维护科学基金评审与资助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自主创新、培养科技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延东强调,国家制定实施《条例》等一系列科技法律法规,核心任务是支撑高质量科学技术研究和高水平人才培养,根本目的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坚持立足国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遵循科技发展规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科技法律体系。要切实增强贯彻科技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科研评价和审计监督等制度,健全科技决策、执行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注重决策咨询,提升依法科学民主管理水平。要把弘扬科学精神与倡导法治理念结合起来,加强创新文化建设,鼓励自由探索,发扬学术民主,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求真务实、创新报国。要发挥好科技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带动作用,激发产学研等不同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群策群力地推进我国科技事业跨越发展。
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省(区、市)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负责同志,科学家和法律专家代表等参加座谈会。《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行政法规,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5年来,自然科学基金投入从2007年的40多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50多亿元,共资助各类项目113742项并多个项目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