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北京峰会今举行 将首次全面规划未来发展
中新网6月6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于今明两天在北京举行。此次峰会召开正值上合组织第二个10年的开局之年,据中国外交部介绍,此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这是上海合作组织首次就未来发展方向做出全面战略规划。
第二个10年开局 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已具坚实基础
据悉,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将主持本次峰会,应胡锦涛邀请,成员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五国总统,观察员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印度和主席国客人阿富汗、土库曼斯坦总统或代表,以及联合国、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负责人将出席峰会。
峰会期间将举行成员国大、小范围会谈、文件签字仪式、共同会见记者以及工商论坛、文艺晚会等活动。此外,中外领导人还将举行一系列双边会见。
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第二个10年的开局之年。10年来,上合组织从打击“三股势力”走向全面合作,致力于建设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世代友好、互利合作的新型国家间关系,建立起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和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成为维护地区稳定、促进成员国发展、推动国际秩序朝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建设性力量。
去年阿斯塔纳峰会以来,中方全力履行主席国职责,上海合作组织取得新的发展,组织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领域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已具备坚实基础。
——政治领域,成员国团结互信日益巩固,在主权、安全核心利益上相互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安全领域,成员国加强危机预警和联合执法能力建设,共同应对各种威胁和挑战。
——经济领域,成员国相互贸易快速增长,交通、能源、通信、金融领域合作续有进展,并开始探讨新一批共同受益、惠及民生的大型多边项目。
——人文领域,“睦邻友好年”活动顺利实施,教育、文化、卫生、科技、救灾合作取得重要成果,进一步夯实了各方团结协作的民意基础。
——外交方面,观察员、对话伙伴机制运转良好,同其他国际地区组织协作日益密切。
峰会聚焦四大领域议题 首次全面规划未来发展方向
峰会期间,各成员国元首将围绕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做出战略规划。
——政治领域,峰会将发表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确立将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建成和谐地区的长远目标,阐述成员国对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的共同立场。成员国元首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将巩固互信、维护安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加强交流确定为未来优先合作方向,制定具体有效的落实措施,目的是将上海合作组织打造成维护和拓展成员国共同利益的务实高效合作平台。这是上海合作组织首次就未来发展方向做出全面战略规划,体现了成员国将上海合作组织长久发展下去的坚定决心和在事关战略全局问题上的高度一致。
——安全领域,成员国元首将批准对2009年《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进行修订。条例修订后,联合预警、危机处置、护侨撤侨等措施将纳入上海合作组织安全合作法律范畴,这将切实提高危机情况下成员国沟通、协调和联合应对能力,更有效地维护地区安全。成员国元首还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至2015年合作纲要》,明确具体合作措施和计划,有效打击和遏制“三股势力”在本地区的活动。
——经济领域,成员国正在抓紧商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并根据去年总理会议共识,继续研究成立上海合作组织项目合作融资保障机制问题,推动建设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开发银行,为组织框架内大型项目和成员国重点工程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成员国正在考虑峰会期间签署相关合作文件。
——人文领域,成员国正为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互助协定>议定书》做技术方面的准备。签署后,各方可以在灾害发生时及时便捷地相互通报灾情、派遣救援队伍、提供救援物资,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影响。
此外,本次峰会还将审议阿富汗申请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地位、土耳其申请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地位问题,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做出决定。
北京峰会结束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军队将于6月8日至14日在塔吉克斯坦举行“和平使命—2012”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此次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参演总兵力达2000余人,其中中方参演官兵为369人。
这次联演,是上合组织成员国武装力量举行的一次例行性多边反恐军事演习,对于共同提高成员国武装力量的训练水平和合作水平,有力震慑“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合作组织简介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现有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4个观察员国,以及白俄罗斯、斯里兰卡2个对话伙伴国。
6个成员国领土总面积超过3018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的3/5;加上观察员国领土,领土总面积超过3716万平方公里。6个成员国人口总和为15.25亿,占世界人口的1/4;加上观察员国人口,人口总和达到28亿,占世界人口的近一半。
上海合作组织是迄今唯一在中国境内成立、以中国城市命名、总部设在中国境内的区域性国际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机制源于中、俄、哈、吉、塔5国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谈判进程。1996年和1997年,5国元首先后在上海和莫斯科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由此建立“上海五国”机制。2000年起,乌开始参与该机制。
2001年6月15日,中、俄、哈、吉、塔、乌6国元首在上海会晤,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布在“上海五国”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旨在加强成员国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它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协商解决所有问题;奉行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和对外开放的原则;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2007年8月,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上海合作组织现已建立元首、总理、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安全会议秘书、外长、国防部长、公安内务部长、经贸部长、文化部长、卫生部长、教育部长、交通部长、紧急救灾部长(中方为民政部)、科技部长、农业部长、国家协调员等会议机制。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元首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最高领导机构。元首例行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举办元首会议的成员国为组织轮值主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