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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称安理会改革不应人为预设谈判时限

2012年06月07日 1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大范围会谈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相关协议。中新社发 廖攀 摄  

  中新网6月7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7日签署宣言表示,有关各方应继续协商,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找到能够照顾彼此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达成最广泛一致。为维护联合国会员国团结,不应人为预设谈判时限。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

  宣言称,上合组织地区的顺利发展需要和平、安全和稳定的国际环境,需要为建立公正、民主的国际秩序坚持不懈地努力。

  宣言提出,联合国应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国际互利合作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上合组织成员国重申支持联合国通过改革提高效率,增强及时有效应对挑战和威胁的能力。

  宣言表示,有关各方应继续协商,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找到能够照顾彼此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达成最广泛一致。为维护联合国会员国团结,不应人为预设谈判时限,不应过早提交讨论任何在目前阶段尚未得到压倒性多数会员国支持的方案,包括不采取“零散处理”的做法。

  宣言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重视进一步发展与本组织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以及与本组织签署相关文件的国际组织、地区组织之间的友好关系和富有成效的协作关系。继续与其他赞同上合组织宗旨和原则的国际组织和机制开展对话。

  宣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满意地指出,国际社会对与上合组织建立联系的兴趣上升,欢迎土耳其共和国成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参与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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