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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切实搞好安排使用

2012年06月25日 15:01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努力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保证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基础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特殊作用、加强培养选拔、搞好安排使用、注重教育培训、充分尊重信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成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党外代表人士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注重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搞好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充分尊重、信任和爱护党外代表人士,为新时期开创多党合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制定的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在统一战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加强培养选拔

  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努力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保证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基础。

  善于发现和培养党外优秀人才,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2010年2月,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的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加强参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充足人才保证”。

  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力度。由于历史原因和党外人士面临的问题,新世纪新阶段,更要大力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2004年1月,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要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同年6月,他进一步强调要对“加强培养党外干部工作作出部署”。2006年7月,他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又一次强调:“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统战部门要做好党外人士的发现、推荐和培养工作。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指出:“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规定:“统战部要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的意见。”

  注重教育培训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教育党外人士,加强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实践锻炼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的重要基础。

  提高党外人士的政治思想素质。2005年,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指出,党外人士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2007年12月,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主要领导人座谈会上强调,民主党派、党外人士:“要按照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和原则,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

  切实加强对党外人士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2006年,胡锦涛在给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50周年的贺信中讲到,“希望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学院作为统一战线的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

  为弥补党外代表人士行政领导岗位历练不足的“短板”,中央统战部还在上海、贵州、甘肃建立了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基地,并进一步要求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总体安排,推动党外干部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重大工程和上级机关挂职锻炼或任职等制度化、规范化,积极稳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基地建设。

  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在重大是非、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要“引导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支持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品质修养”。

  切实搞好安排使用

  坚持统筹兼顾、各得其所方针,安排使用好党外代表人士,搞好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党外干部量才使用、合理安排。举荐任用党外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同绥远负责人谈话时,就政权中干部人事的安排工作指出:“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还是一半一半好,要搞五湖四海。”直至今天,“五湖四海”仍是中国共产党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核心原则。2001年3月,胡锦涛在参加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联组会上指出:“要关心和支持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做好推荐、选拔优秀的民主党派干部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中任职的工作。”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再次强调:要“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中任用党外干部。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规定:“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党外人士后备队伍”,“积极选拔优秀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为增加法检两院配备党外干部数量,今年出台的“意见”也提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大力度选配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保证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党员和党员干部应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帮助他们尽职尽责。2006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积极培养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并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

  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正职。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中,都有大量党外人士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其中有不少党外人士是正职。新时期新阶段,这一传统得到了延续。200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

  目前,中国的卫生部部长、科技部部长即是党外人士担任正职。为全面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综合素质,搭建必要的成长平台,今年出台的“意见”再次提出,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外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担任部门(单位)行政正职。

  尊重、信任、爱护党外代表人士

  正确处理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关系,加强同他们的协商,广泛听取和吸纳他们的建议,充分尊重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权益,才能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充分尊重党外人士的意见和权益,以坦诚的态度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是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联谊交友具有引导作用,能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党外代表人士更加准确深入了解党的主张;具有沟通作用,能够了解思想动态,听取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具有纽带作用,能够增强相互信任和感情,不断巩固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

  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对大家提出殷切希望:“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今年出台的“意见”亦将加强“联谊交友”单独列为一部分进行阐述,明确提出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统战干部联谊交友制度。

  关心照顾党外人士,为其提供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老一辈中共领导人对党外人士工作、生活和学习的关心爱护已传为佳话。1973年5月,周恩来在中央统战部组织爱国民主人士外出参观的请示上批示:“爱国人士年纪大了,各方面应有所照顾,可让他们带秘书或家属照顾,一个人住一间房,要组织服务人员拿行李、搀扶,饭要软,菜要适应老年人口味,参观、座谈不要安排得太紧。”

  岁月流转,如今,关心党外人士工作、生活和学习,早已成为统战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党外人士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的要求,做好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作者单位:中央统战部 文/同言)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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