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201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结果(42)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新闻宣传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防科工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国防科工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局本级未报经批准调整3个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预算51.7万元。
2.2011年,局本级在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的情况下,申报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经费预算80万元,当年未能组织实施。
3.2011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批复所属单位预算15 511.86万元、动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281.18万元。
4.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工作人员绩效工资20.6万元。
5.2011年,局本级决算报表反映“国防科工局机关办公楼局部维修改造”项目支出380万元,实际支出332.18万元,多计支出47.8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房产出租收入66.0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2.73万元。
2.2011年,局本级13个项目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商品和服务等200.72万元;所属新闻宣传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20万元。
3.2010年7月,所属事业单位收到价值共270.71万元的庆功、慰问品,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防科工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要求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未执行问题,要求尽快组织执行;对未经备案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和动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对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绩效工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决算报表反映项目支出不实问题,要求据实调整决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上缴;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事业单位慰问品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防科工局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实物资产管理和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防科工局积极组织进行整改。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已将租金上缴中央财政。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