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全文)(2)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7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460.24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0%。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着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预决算通报、公开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挤占挪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未完全到位。此次审计1460.24亿元部门支出预算中,有212.87亿元(占15%)当年未执行。自然科学基金会等4个部门本级和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在实施预算共计35.69亿元的项目中,还通过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提高预算执行率91.3个百分点,使35.63亿元预算资金在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沉淀。
(二)预算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人口计生委等5个部门本级和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个部门所属单位自行设立项目违规收费2.07亿元。此外,还发现7.7亿元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43.94亿元。
(三)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完善。突出表现在:一是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有待改进,定额标准尚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二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有的基本支出内容列入了项目支出预算,出现基本支出“项目化”倾向;三是“三公经费”概念不清晰、口径和标准不够规范,不利于发挥约束和控制作用,也容易造成社会公众误读。审计发现,海关总署等12个部门本级和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等54个部门所属单位直接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3.93亿元;民航局等20个部门本级和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院等62个部门所属单位在预算科目、支出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7.75亿元,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
此外,从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2011年各部门决算编报比较规范,发现的问题主要是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错误,使决算草案部分内容不够准确,涉及部门36个、金额14.19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量的0.09%。对其中1.39亿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其他问题,审计长已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106项整改措施,已通过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
三、县级财政性资金审计情况
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情况,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县乡各类奖补资金1569.68亿元,是2005年的3倍多;18个省级财政投入437.11亿元用于保障县级基本财力;重点调查的54个县(财力状况好中差各约占三分之一)实现财政性收入111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7%,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县级财政性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当前县级政府独享税种的税源较为分散,县级财政性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税收入。2011年,重点调查的54个县实现的财政性收入中,有675.11亿元(占60%)是非税收入,且大多有专项用途,财政不能统筹安排。
(二)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三)县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一些地方民生资金计提不足。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要求以及各级政府达标增支要求,54个县2010年公共财政支出中,有922.03亿元(占77%)属于上述政策性达标支出,其中45个中西部县这一比例达81%,留给县级政府自主安排的财力占比较小;对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各计提10%用于保障性住房、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足额计提的有13个县,其他县少提10.57亿元(占应计提额的35%)。
(四)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截至2011年底,54个县均未对本级超收收入作出制度规定,其中31个县2011年底将超收收入24.61亿元全部安排为支出,大部分当年实际并未使用;有6个县尚未开展部门预算改革;有7个县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结合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健全和完善县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地方正在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11.62亿元、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233%和112%,相关制度建设也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地方仍存在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审核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情况。从审计调查45个县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这些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75.42亿元,新增医疗卫生机构410个,基本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覆盖的目标。审计发现,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医院存在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问题。截至2011年6月底,45个县平均4.5个村卫生室才有1人具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与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名的要求差距较大;抽查62家县级医院中,有23家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相当于其应收药费的23%,加价最高的达12倍。此外,还发现医疗项目建设中存在套取、挪用或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金额1.64亿元。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及时下拨或归还了资金,对药品和价格组织排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审计情况。2008年至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累计收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9.89亿元,促进新增粮食种植面积4895.45万亩,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56个,有力推动了农业增产增收。但在实施中,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实资金整合、绩效考评、报账制等要求,影响到政策目标的实现。其中,有14个省在难以达到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的情况下,虚报资金整合金额188.41亿元(占其上报数的60%);重点抽查的54个县中,有24个未实行报账制或报账审核不够规范,还有20个县的45个项目套取挪用资金3770.91万元。在审计期间,有关地方已整改违规问题金额2332.62万元,正在着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11年底,审计调查的8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47.61亿元,共立项课题3294个,攻克了多项核心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但至2011年底,8个重大专项有93%的应验收课题未完成验收;有2个专项的134个“十一五”课题尚未验收,又被批准或推荐为“十二五”滚动支持课题,不符合滚动课题在已 验收课题中择优确定的要求;抽查84个课题的2401项(篇)成果中,有582项是用其他科研课题的成果充抵的。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改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组织对京沪高铁、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和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进行了审计。总的看,这些项目基本能够按计划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其中已建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但在招投标、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仍较突出。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金额389.05亿元,如抽查中央支持新疆发展项目发现,有1194份合同招投标不规范;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
(二)一些项目投资和进度控制不够严格。审计共发现重复计列费用、价款结算不严等造成投资增加10.29亿元,滞留和挪用建设资金131.30亿元,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121.08亿元。一些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如54个县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至2011年底有54%的校舍加固和48%的校舍新建任务未完成。
(三)一些项目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有171座已运营站场和阀室(占抽查数的87%)的消防或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在其上海支线建设中,有48名无损检测、监理等不可替换关键岗位人员被随意替换,占关键人员总数的70%。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已拨付和收回资金9.83亿元,完善了招投标、投资控制等6项制度,加快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和治理工作。